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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柠看了个大概然后将合同递到了衣衣的面前,毋庸置疑,莫以柠是想让衣衣也看一看这个合同的内容,让他大致有个了解。
莫以柠询问道:“公司是希望我两份合同都签下吗?”
公关部总监:“of course,公司认为这两份合同对你都没有什么难度,觉得你可以完全胜任;而且这两份合同都是专门指定你的,说明也是对你实力的认可啊。”
这还没开始呢,就开始给人压力了。
但还好这个公司最起码是有合同真给你没有像别的公司那样,什么都没有就先给你承诺给你画一个大饼在那里,最后什么都不给你。
有太多娱乐公司签约你的时候,跟你说一年保证你的收入、出演的舞台之类的,结果 都是画的大饼。
莫以柠细细询问:“合同当中写着与对方一人一起搭档完成歌曲,直至歌曲由甲方完成之后才正式结束合约,那主动权全部掌握在甲方手中,万一他这首歌要宣传半个多月,那我是否也需要去配合他的时间?”
衣衣内心佩服啊!以宁姐不应该来当个演员,感觉在职场上,他更加能够散发自己的闪光点,就比如她现在这个样子,你看她自信的样子,完全能拿捏对方的样子,一下子能抓到重点的样子,也太让人心动了吧。
公关部总监:“自然不会一般歌曲从开始制作只歌曲完成录制拍摄MV等所有行为,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是业内一致公认的。但是如果这位歌手需要在额外的舞台上演绎这首歌,并且需要你出演的话,会支付额外的费用,并且征求你的意见。”
说的很详细,也有期限,非常的好。不问清楚了,万一这个人弄歌弄到自己凉凉还没搞好,那自己这合约签了不就跟终身合约似的了嘛。
衣衣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那这两份合约分别合作的艺人是?”
衣衣没有犯错误,因为她有留意到合同开始的签约公司是不同的,那公司不同就说明签约的艺人合作的艺人是不同的,万一她问出那合作的艺人是哪一个?
这样不细致的助理么,莫以柠可能会考虑换要不要把她给换了?
毕竟她呆在自己的身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应该能够了解掌握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对身边的人有什么要求?
公关部总监:“这我先卖个关子,但是你们放心,作为公司成员,不可能把公司的艺人卖给别人的。这两位艺人都是品行兼优的艺人,所以可以放心签合约,到时候歌曲录制自然会通知到你们。”
那公司都这么说了还有什么保密啥的就先不管了先签吧。
莫以柠很快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甲方那边还没有人签名,可能是需要乙方签完成后再交给甲方签名再一式两份,由双方公司保管。
也就为了这事儿就把今天一天的工作安排给推迟了,衣衣反正是不能理解,这两份合同,有那么重要吗?
再说了,公司一向都是看好林希的,,这次却点名要以柠姐过来签合同,难道公司现在将重心放到自己艺人身上了?
虽然知道是合作方点名要莫以柠合作,可按照公司对林希的偏爱,难道就不会争取让合作的人变成林希?
这些也不清楚啊?
没关系只是推迟了工作安排并没有听公关部总监那般,直接将工作推掉;你直接退掉工作,多多少少都会得罪一些人,现在已经解,事业初期能不得罪最好就不要得罪。
由于目前没有代言,所以不存在广告拍摄杂志拍摄之类的方面,主要参加的还是媒体活动。
毕竟有了代表作,出席媒体活动也不怕被别人说没有作品,没有知名度。
还是要慢慢展现在大家面前,毕竟娱乐圈更新换代的速度非常快,你如果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就会被大家遗忘,那趁现在有热度,赶紧趁热打铁。
公司那两份合同肯定是非常重要的不然也不至于在这种关键的时刻让莫以柠推掉手里的工作去签这两份合同。
看来这两份合同,之后会是莫以柠的主要工作安排。
签完合同后的那一天,衣衣就收到公司的信息,给了一个定位,让衣衣带着莫以柠过去。
地图定位:私人录音棚。
这个录音棚,衣衣是听说过的,这个录音棚,是私人搭建的,一直都是非常神秘的,没有人知道到底谁是这个私人录音棚的主人。
虽然写着是私用吧,但是一些有名的明星,会租用,私人录音棚租用价格是昂贵的,可音质和环境是真的好,物有所值,所以也是有明星愿意支出这样的费用。
为了更好的作品,是愿意付出这样的费用的;一个好作品带来的收益,可不止租用录音棚的费用。
衣衣打开地图确认了好几遍,还跟公关部的总监确认了一下,这才放心下来,这个地方非富即贵的,别万一是地址错了,白欢喜。
对方就像是了解莫以柠的行程安排那边,之前打歌节目刚结束,肯定是相对比较忙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