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怎么出门不带伤药啊?不怕受伤吗?”
我把背包随手扔在他的包上,脱下外套,然后拿着衣服端着房间提供的瓷盆往下走。
众所周知,张麒麟一般不会受伤,受伤要么是为了放血,要么就是伤口多到缠不过来,所以我干脆也就不带了。
走进澡堂,我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扔进了盆里,把手上的绷带也解了下来,已经两三个小时了,手上的伤口还是那样,悠哉悠哉的流着血,只不过流速慢了很多。
大概绷带的用途,就是让我眼不见心不烦吧。
我走进了澡堂,在最里面打开了一个花洒的冷水,把手伸了过去,我模糊不清的记忆告诉我,我从小身上的伤就是慢半拍而且不太容易好。
如果哪里受伤,别人都是立马出现淤青,过两天就好了,而我是隔一天才会出现淤青发紫,然后一两个月才能完全好利索。
伤口也是这样的,如果不用药粉将伤口凝固住,隔几个小时它依旧会流血,后来我发现只要用冷水冲泡一会儿就不会再流了,虽然听说这样容易感染,但我从来没有化脓感染过。
而且我的身体素质也不错,伤口从来不会留疤,我以前还想过,外国传说某个残暴的女领主喜欢用人血洗澡,认为人血可以维持容貌,说不定是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