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点当然犯不着她来关心,因为这些小野猪们在跑出去之后就已经被我的蟑螂们吃掉啦,他们跑的时候叫的很惨,挣扎的时候也叫的很惨,别人都听不出其中的差别,这可便宜我了。
看得出来,那个络腮胡对这片区域的地形很熟悉,刚下去没多久就上来了,一手叼着烟,另一只手还抓着年轻警察的肩。
年轻人现在是灰头土脸,身上满是泥泞,没有一块儿地方是干净的。
到了一块能站着的地方,他走了两步,步伐一瘸一拐的,显然是伤到了腿。
“回去你往局里报个工伤,好好歇两天。”
络腮胡从口中吐出烟雾,开始打量起了周围的环境。
“你们有没有觉着,这片森林好像稀疏了许多,都他娘的变秃了。”
他脸上有些难以置信,女警察结果了话茬,“我觉得还好啊,还是这么阴森,你怎么察觉这一点的。”
“他妈的,老子从小就在这片儿长大的,你说呢,能不熟悉吗?”
络腮胡吐了口唾沫,接着说道:“操,这林子里指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我们不知道的,回去组织人手好好查一查。现在赶紧回去,你这伤耽误不得。”
年轻警察点点头,男人推过摩托,让伤员坐在后座,自己在前面推着。
“左队,那这头野猪呢?怎么处置?”
络腮胡回头看了看女警察,笑道:“蒋新月,你他娘的在户籍处呆傻了吧,这野猪五百多斤,摩托车还坏了,到时候你扛回去?”
蒋新月闹了个大红脸,没再言语,只能悻悻的跟在两人后面。
等三人离开之后,我控制蟑螂爬上了野猪的尸体,在它们啃食野猪肉的时候,我看向三人离去的方向,心里衡量着要不要将三人永远留在这里。
那个络腮胡绝对是个聪明人,而且下手快准狠,而且听他这么一说,看下不久之后就会有人来这片森林里找我麻烦?
考虑许久,我还是决定放弃,那个家伙有一定的官职地位,要是突然失踪了也会引来大规模的搜查,而且他们身上一定有通讯装置,我无法悄无声息的把他们留下。
也罢,来人查就来人查吧,这种东西我已经司空见惯了。
但我没想到,这次引来的雷霆行动竟会让我在这片森林里的蟑螂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