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阿芳逃跑了(1 / 3)

阿芳的案子没有完结,所以她依然住在一个小单间里,有专门人给送饭,睡木板床,除了限制人身自由,其他都很滋润。这两天她比谁都洋洋得意,甚至于美美的还能哼唱两曲。

这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她暗自庆幸。

吃完早饭后,再一次过堂。还是昨天那个主审官,她像见到老朋友一样高兴地与他打招呼。

哼,昨天我被你搞得晕头转向,今天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主审官见到她得意洋洋的样子,心里做好了准备。绝对不能再让她给我往沟里引。

见阿芳走进来了,他用戒尺敲打了一下桌子问道:“你叫阿芳对吧?现在说说你所犯下的罪,还有哪些?”

“我不是昨天都已经交代了吗?我没罪。”

“你没罪,那我们为什么抓你?”

“是你们闲的没事了呗!”

“放肆,快点如实交代清楚,你还有什么没有向法官交代的?”

“就是这些了。对,还有一件事,我还差点给忘了。”

“快点说,是什么事?”

“就是,对了,这件事我说出来后,你们可要给我立功奖励啊。”

“别磨叽了,快点说。”

“就是,前几天,我在一个小河沟玩,被一帮人把我装进麻袋中扛到一户人家,那个家破不隆冬,说这就是我的未来婆家,他家的炕上躺着一个瘫子,一个傻儿子管我叫媳妇,扒光了我的衣服,差点把我强奸了,我一使劲儿,掐住他的喉结,他就呜呼了,趁这机会,我才逃了出来,你说悬不悬,差一点我就成了那个傻逼的媳妇了。”

“嗯,这叫抢亲。你做得对,可是你把人家掐死了,这要偿命的。”

“他们犯罪在先,我是自救,自救,你懂吗?就是自我防卫。”

“嗯,自我防卫。这个词用的不错。”

主审官又被她带沟里去了,人家是自我防卫。这个案子恐怕审不下去了。他不停地翻阅案卷,好像没有找出一条阿芳犯罪的依据,突然说道:“休庭,明天继续。”

阿芳又被带回了单间。惬,这是什么庸官呀,还不如老娘我懂法呢,三言两语就把你搞晕了,哈哈哈。她庆幸自己又一次把主审官搞懵。

坏人还逍遥法外,主审官没有一点原则,居然还认为罪犯无罪,真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简直是太荒唐了。看样子鸿文和家琪决定来天津一趟是对的。如果他们不亲自来一趟的话,说不定那个庸官还真敢把罪犯给放了。

刚走下火车,他们俩便来到关押阿芳的巡捕房,他们没有去找那个主审官,而是找了巡捕房的主管,跟他亮明身份后,便对阿芳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论。

首先,他们说阿芳这个人是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犯的罪过,她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她明明知道一两个月的小孩子不能喝蜂蜜,而三番五次地强行往孩子的嘴里投蜂蜜,且是偷偷摸摸地进行,幸而被发现。如果她要是不知道蜂蜜对一岁以内的孩子身体有害,就不会偷偷摸摸地进行。会在大家都在的情况下,无意识地喂一次。从这一点来看,她是明知故犯,属于对婴幼儿的故意犯罪。严重侵害了婴幼儿的身体健康。

二,她带领一帮地痞流氓将六十岁的老人从家里拖出,吊打在树上,造成老人身心均受到严重伤害,这纯属于故意伤害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这种犯故意伤害罪的人员,至少要判三年拘役和徒刑。

暂且不说她犯的其他三四条罪状,只这两条就够判她的了。而你们的主审官居然说她无罪?这是哪家的法律?

公民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还让犯罪分子如此嚣张地逍遥法外,真是要笑掉大牙了。听了家琪和鸿文的一番辩论,主管的脸色红一阵紫一阵,他没想到主审官如此荒唐,没有一点原则。

嫌犯也太无视法律了,开法律的玩笑,拿法律当儿戏,决定明天亲自审理这个案子。

从巡捕房出来,鸿文跟家琪说,他先不回家,一定等这案子有了结果再回去。家琪让他先住自己家去。

家琪的父母特意款待了鸿文,给他专门腾出一间屋子,说愿意住多长时间,就住多长时间。他父亲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鸿文说我们自己解决了,就不劳叔叔大驾。

晚上,欣欣从自己家的公司下班回来,看到家琪和鸿文都在,高兴地说道:“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我还以为明天才放假。”

“是的,我们是明天放假,但是有点事,我跟鸿文就提前一天回来了。”

见到自己老公回来了,自从举办完婚礼,度完蜜月后,还没单独在一起呆着过,她说:“去找我表哥,咱们聚一聚,让他请客,听说他又签了一个大单。”

“哇塞,天桥行啊,这么能干?走,今天必须好好让他请咱们吃顿好的。”

“光吃好的就行了?你的档次也忒低了,吃完再带咱玩一个通宵。”

被老婆挤兑一通,家琪不再说话了,反正是她的表哥的钱,她愿意让他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