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你就不要惹我说话!”
顾琼诗总是那么霸道,而且似乎觉得她就是一个“州官”。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她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她想骂人就骂人,就不允许别人说一句难听的话。
她觉得整个世界都是她的。
由她说了算。
她一手遮天。
别人绝不能够放肆。
郝开心听到顾琼诗说这话,一股无名火顿时喷发而出。
郝开心也不是弱者,虽然外表看上去柔柔弱弱的,但是郝开心绝对受不了这种窝囊气。
“我想说话就说话,我有言论自由,明白吗?!”
郝开心声音不小。
因为她在理。
“呵呵!”
顾琼诗不发表言论。
但“呵呵”表示什么都说了。
郝开心瞬间恼怒。
“顾法医!你学过宪法吗?!”
顾琼诗愣了一下,接着嗤之以鼻,继续眼睛直视前方路况。
郝开心却是不罢休。
“顾法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刚巧不巧,刑锐逸又补充了一句。
“言论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指一个国家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郝开心一听,使劲点头,竖起大拇指。
得到郝开心的支持,刑锐逸把腔调端正了。
他有模有样接着朗诵:“言论表达的语言形式很多,包括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富有表现力的资讯。”
“对!言论是公民表达意愿、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础,因而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
郝开心仰着脖子。
脖子上的筋都变粗了。
她是懂得法律的。
并且她讲的一点错都没有。
顾琼诗上一秒稍微愣了一下,下一秒拉着一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