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带金手指挖地脑壳(2 / 2)

伸出小手,那小手指甲有些脏。

戈玫从兜里拿出颗大白兔奶糖。

“娃儿这么聪明啊,知道婶儿手里有糖么?”

灯笼妈一看,这糖可贵着哩,他们可是才见一面的人。

受宠若惊的推拒,“同志,不用……不用……这……你留给你家娃吃吧。”

山娃马上接话:“婶婶,我们三都大了,不吃这些,给小灯笼弟弟吃吧。”

灯笼妈看着戈玫的三个崽,很有些感动。

“同志,你才多大啊,娃都这么大了,可真幸福啊,你男人对你很好吧。”

土娃也插话。

“才不,我爸以前才不好,我婆更坏,老欺负我妈!但我妈她凶得很,打我婆,分家!还把我爸也管得服服帖帖!”

灯笼妈听着,笑了。

戈玫打趣。

“这是我二儿子,大的这个是我干儿子,他们说的也是真的。那些婆婆,还有男人啊,都是欺负你软弱,越弱他们越欺负你!你硬气起来,他们就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听着这话,灯笼妈眼里几乎有泪光闪烁,只是苦涩的笑了笑,没吭声。

未经他人痛,莫劝他人善。

戈玫也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就转了话题。

灯笼妈今天来得晚。

本来没有什么生意的。

不过有土娃,三只崽作吸引。

见人就拉,见人就说。

还是成功的给灯笼妈拉来了不少顾客。

灯笼妈的手很巧,打的补丁特别的细,孩子的衣服,还会补成什么小狗的样子,特别的好看。

针脚细密,又平整。

看过的人,补过的人,基本折服。

戈玫提议,“你的手艺很不错,为什么不去服装厂,这边不是有个服装厂。”

灯笼妈看了看脚边的灯笼,“我的孩子要像你的孩子那么大,我肯定会去服装厂。有孩子绊着,哪里也去不了。”

戈玫想了想,也是。

厂子里灰重,不可能把孩子带去,毕竟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