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要务办理(2 / 3)

烟云错 鸡丁爱马甲 4474 字 2016-11-26

有尖牙,也凶!现在传鹰的力气稍微恢复了一点点,可惜还不够。他还是没本事举手就打死一只狗,跟玩儿似的……唉,当年的英雄豪力。此情只待成追忆!

那只狗,他打了好久才打死,自己也挂了彩。

女人在窗后看着他打狗的壮举,深为感动。他拖着狗走了,女人悄悄的从洞里溜出来,跟在外面,想着:跟这个男人走,也许会比前面一个男人好一点?

可是她还是太胆怯,没有敢跟得很近。跟了一会儿,跟丢了传鹰。她沿着墙慢慢滑到地上,不出声的哭:她知道她的人生已经没希望了。

传鹰带着伤,感觉到后面有人跟踪,就甩开了。这个举动多消耗了他一些体力,但是那只狗却给了他很多的滋养。安小羽拜访太守时,他吃完了这只狗,觉得自己恢复得更好了。再打一只狗,他肯定不会受那么多的伤了!

他在路上走着走着,想着下顿的伙食在哪儿呢?

他的眼睛往路边溜,想再抓只狗:他发现在人们居住的地方,狗是最常见的动物了!而且不像鸡那样被人保护得那么好。他上次吃的饭,就是狗,这是有原因的。他以后一直吃狗好像也不错。

他眼角溜着墙根直瞟,忽略路上所有人投给他的异样目光。忽然之间,有双很漂亮也很干净的靴子站在了他面前。他抬头,看见雪白的狐毛。

这狐裘价值千金。传鹰想的只是:如果是只真的动物就好了,可以抓来吃吧……他现在知道人是不可以随便抓来吃的了,却哪里知道,这一件衣服,可以抵过几条人命哩!

安小羽拥着狐裘,凝视传鹰,目光闪闪,似乎很同情的问:“怎么,冷吗?”

传鹰逞强:“不neng!”可怜冻得都有鼻音了。

安小羽伸出了手,手里一块肉。传鹰两眼顿时放出光来!

就用一块肉,安小羽把传鹰招走了。传鹰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类似道场的地方,又据说叫作学院。学院里已经有一些“学生”,有的跟他一样面有菜色、有的则是满面红光,但有一点很相似:都闪烁着某种激动、或者说贪婪。

据说在这里可以学到至上的秘法……如果你能把其他同学都打倒的话。传鹰对那些并不在意,只是喜欢吃饱穿暖的感觉。

在安小羽的学院里,的确是可以穿衣吃饭,米面管饱。就是有一点:普通的饭不好吃。只有中餐,是特别配料,不但特别好吃、而且还增灵力!然而份量特别的少。你想多吃的话,就要靠抢!

所以在学院里,每到中午,就是一场恶斗!

一到投食的饭点,那就是一场血雨腥风啊!有些脑子够好的,还合纵联横,发展出了团体战。每天中午开战信号,叫作“午时已到!”

午时是开斩的时间。饭点的团体战,也的确会是出人命的。因为安小羽在学院里不禁止杀人。传鹰也不介意杀人,他觉得这样抢饭吃也挺好的。干脆!

打死的人,安小羽就喂给血杀鼠了。死人的等级越高、死得越惨,血杀鼠就吃得越开心。安小羽的灵力也提升得越快。

他这是像在喂蛊虫一样。蛊虫们忽然争斗、越斗越高明。等到最后一只蛊虫吃下去,那肯定是大补啊!

上次他被思凌打得差点魂飞魄散,之后就得到教训了,不急着去打,先提升自己再说。上次他被打得差点死掉,太子督国也得到教训了,对他比较珍惜使用了。他要的滋补,太子也基本会满足他。

而思凌在夏再道那里,也得到了再生花。可惜还不能使用。她可不想像夏再道那样,整天都要种在泥土里!

思凌试过,是不是可以用烟花诀制造出幻境,让再生花以为已经呆在泥土里了。她就可以带着它到处走了?

结果是,再生花并不排斥烟花幻境,但是也不再生长。

看来烟花诀无法提供再生花成长需要的养料。它还是需要真正的泥土。这可怎么办呢?思凌犯了难。

夏再道与再生花解除契约之后,倒是不怪思凌夺了灵器,而深深感谢思凌将他从泥土里解脱出来。他帮思凌出主意道:“我听说有个奇人,名为敖灵灵,人送外号六合仙女。她手里有一种灵泥,很有滋养之功。如果能做成个花盆来种再生花,也许就不需要再种到地里去了?”

思凌笑问:“咦!有这么好的事,你怎么不去找她?”

夏再道惭愧道:“我发现自己要被种在泥土里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自己已经走不开了,也派了徒弟去找,哪里找得到。不过公子吉人天相、天赋异禀,本事应该比我高超。你应该能找到的。”

李烟原在山谷中等着,看山中灵光变幻,想着思凌应该能得手了。思凌放出烟花信号去,李烟看到,就上了山来。

思凌把再生花给李烟看、把夏再道的话也告诉李烟。李烟道:“听说是‘六合仙女’敖灵灵手里有灵泥,当年饥荒时,在水里滚了滚,那沃水就变得比米汤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