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曾经跟我说起过,顾家大房的太太早逝,到如今这些年了,大老爷也没有续弦,就一个人过着了。
她是在我九岁那年的春天没的。
我回来了,却再也没有机会见她一面了。
我走到九岁的那件浅碧色的春装前面,抚摸着那件衣裳上细密的针脚,一瞬间禁不住泪流满面。
女佣也红了眼圈。
“果然是大小姐回来了。这条裙子,就是大太太生前做的最后一件衣服,她那时候眼睛都快要看不见了,还是坚持把衣服给做完了。
她说……她说怕大小姐回来了,没有合适的衣服穿……大小姐吃穿上可讲究着呢,两岁的时候就会自己挑衣服穿,不喜欢的颜色绝对不穿……”
有些针脚明显的歪歪扭扭,我想象着她是怎样拖着病体靠在榻边一针一线地为生死不明的女儿缝着春衫,却只能带着一生终不得见的遗憾离去。
我问:“我母亲墓地在何处,家中可有她的牌位?我想去祭拜她。”
女佣连忙道:“先不急着这个,马上就要清明了,家中二太太自然会安排祭拜。大小姐先挑件衣裳,外头都等着您出去说话呢。”
我这才抹了一把泪,收敛了情绪,快步到最后面那排挂的衣裳里,挑了一套月白的素裙。
另一边的厢房里已经准备好了热水和毛巾香皂等物,给我沐浴更衣。
我洗了澡,换上裙子,短发实在没法处理,就戴了一顶缀着轻纱的半帽。
女佣又引我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里面是满满的一抽屉各种颜色的口红、面霜、胭脂水粉。
我给自己化了个清淡的妆,挑了支颜色浅淡的蜜桃色口红涂了,走出去。
变了女装出来,女佣连连惊叹。
“大小姐真是天生丽质,随便一打扮就好看!真是像极了大太太的样子,又有几分老太太的风范,生来就是大家闺秀的样子,一看就是好命!”
我微微低垂了眼眸。
呵,大家闺秀啊。
当初在江城十里洋场的“斗花会”上,我一举夺魁。
那时可曾有人当我是大家闺秀吗?
彼时,我只不过是男人们眼里,花钱就能买到的玩物罢了。
我在沈氏书寓里挨打的时候,沉重的皮鞭一下一下,狠狠地抽在我背上,他们都告诉我,认命吧,好好伺候男人,这就是我的命。
眼看着月上柳稍,天色已晚,但顾氏大宅子里,一片灯火通明,点着西洋的电灯,特别的亮,整个宅子里都照得如同白昼。
我走到院子里。
女佣又在后面说道:“大小姐还记得这院子吗?家里其他的院子有不少地方都翻修过了,可大小姐这院里始终都没动过。
老太爷说了,大小姐这里什么都不要动,就怕哪天大小姐回来了,住不习惯!”
屋前种着大片的牡丹和芍药,院墙上爬满了蔷薇,院子里还有一个很大的大水缸,里面养着几条红白相间的金鱼。
女佣笑着说道:“金鱼倒是换过好多茬了,早已经不是原来的那几条。这鱼实在是活不了那么长,等了大小姐太多年了。”
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往院墙的一角走去。
脑海中有一个隐约的印象,小女孩心爱的陶瓷小狗不小心弄断了腿,哥哥说让扔掉,还说要给重新买一只。
可她舍不得,晚上悄悄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地拿着断腿的陶瓷小狗,在月光下翻开墙角的一块砖,用木棍在底下掏了个小洞,把陶瓷小狗藏在了里面。
我蹲下身,搬开了角落里的砖头,折了一段树枝挖开底下的一点泥土,从里面抠出了一只断腿的陶瓷小狗。
小狗比我记忆中的要小很多,也许是因为这么多年,我长大了,我的手也长大了,可这只陶瓷小狗,却一直躺在这里,一直都是这么大。
我拿着陶瓷小狗,在院子里清洗干净上面的泥土。
陶瓷真是历久弥新啊,在这里埋藏了十四年,却依然光洁如旧,正如那些在地底下陈埋了千年后出土的瓷器,依然能绽放出绝美的光彩。
我把陶瓷小狗放到鼻尖上,贪婪地呼吸着埋藏了十四年的气息,又一次红了眼眶。
院门被推开,顾三少一马当先,带领着众人进来,一看到换过衣裳的我站在院子里,就大叫起来。
“看吧,我就说小妹肯定漂亮极了,和大伯娘一样好看!”
顾大少率先看到我手上的陶瓷小狗,提着马褂就跑过来,盯着我手上看。
“果然是若若,你看,把大伯娘买给她的小哈巴狗都找着了!”
他激动得眼角泛红。
“若若走失以后,大伯娘想起来那只小狗,说那是小妹心爱之物,想找人把断腿给粘上,全家把若若的院子都翻遍了也没找着!果然还是得若若自己回来了才能找着!”
顾大老爷走在最后,脚步很慢,看到我手上的东西时,眼里瞬间滚下了泪。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