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可剑法这么一舞,就显得特别高尚(2 / 4)

中,目随剑走,无法自拔,沉迷胭脂剑美色,被剑影勾去了魂魄。

疯批美人,那也是美人。

锵!

一声剑鸣,惊醒全场。

向远单手负后,手中疯批美人剑斜斜点地,妖娆凌厉的剑光犹在,令人留恋不已。

对面,马煜四人不见面容,只剩四个血浆包裹全身的持剑人形,两相对比,衬托向远一派宗师的鼻孔更具威严。

“尔等剑势无力,剑理不精,下盘松散,反应迟钝,没一个动作像样的,就你们还想和我同台较量?做你们的美梦!”

向远大声鄙夷,说完,笑而不语。

“哈哈哈————”

突如其来的嘴臭惊醒众人,是了,三少爷的剑固然又雅又媚,美到了极点,但他这个人……

小嘴叭叭的,着实可恨!

他要是没长嘴该多好!n

几乎所有人都抱有同样想法,尤其是老王家的大小姐,王芸熙嘴巴一撇,别提有多嫌弃了。

幸亏当年悔婚未嫁,否则成天面对这张破嘴,她二十八的年纪,能活出八十二的心,不过……

他舞剑真的好美啊!

冯文书的两位兄长不这么认为,自家兄弟,见老三大发神威,一挑四压着四位化神期施暴,眉开眼笑,全然没听进去嘴臭之言,一个想念诗,一个想画画,感觉来了,仿佛浑身有蚂蚁在爬。

马煜四人失魂落魄站定,便如行尸走肉,隐有剑心被打崩的征兆。

“碎尔剑心,收下当狗!”

向远眯着眼睛,大声呵斥,唤醒马煜四人的斗志。

狗不狗的无所谓,他不混天剑阁,对老冯家的未来也不感兴趣,关键是经验包来之不易,希望马煜四人亮出底牌。

若是法宝,最好不过。

他用不上,但他可以卖了换钱,剑心斋的紫萍姐姐有销路,翻新一下,就能走正规渠道出货。

名门正派是这样子的!

场边,王芸熙再次向族叔递去眼神,没有雪中送炭,锦上添也是好的,此刻她上台助阵,肯定能得到冯文书不少好脸色。

不然的话,天知道这个嘴臭的家伙会如何恶语相向。

只是一想,王芸熙便头皮发麻。

因为挨喷的不是王觅风,他从大局的角度出发,不支持这一提议。

他微微摇头,稳住了好侄女,传音道:“你若上台,必会被四房抓住冯文书胜之不武的把柄,而且……我觉得,你敢上去,冯文书就敢揍你。”

“……”2

有理有据,王芸熙无法反驳。

王觅风瞄了眼大侄女,心头续上未说完的话,他不仅敢揍你,还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持剑挑破你的衣衫。

再一想此行要在冯府逗留数日,王觅风便有些麻爪,冯文书行事嚣张无忌,王芸熙留在府中做客,大晚上的恐怕会被蒙面人偷袭,结果还是几剑下去挑破衣衫。

因为不是自己被挑破衣衫,王觅风想想此行任务,便忍住了没说话。

王芸熙身上有一件通幽期法宝,纵有受惊,也该无险……

总之,任务更重要。

镜头回到场中,随着向远一声厉喝,马煜四人登时瞪圆了眼睛,一想到自己被冯文书收下当狗,每日摇着尾巴讨其欢心,皆是脸色涨成猪肝。

以下犯上之前是条狗,以下犯上之后还不如之前,至少之前是条体面的狗,那他们不是白犯上了嘛!

今天说什么都要赢!4

四人也不管什么剑法不剑法的了,弃了佩剑,各自取出法宝。

无一例外,也都是剑。

天剑阁修士,外门弟子出身,自幼按照天剑阁的需求发育生长,一辈子都在修习剑法,领悟剑道,所学天地法理和剑息息相关,故而凝练的法宝也都是剑。

对他们而言,剑,不仅是武器,更是剑道的延伸,是他们与天地法理沟通的桥梁。

四剑齐出,剑气纵横,神光沸腾,肃杀之气弥漫开来,瞬间将演武台上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马煜性命双修的神剑被向远夺走,不知从哪整了一把替代品,和原先那把青冥宝剑十分相似,剑身修长,剑锋寒光凛凛,望之颇为贵重。

向远一一望去,其他三柄长剑也一样,都是紫萍看了合不拢腿的重金属。

“妙啊!”

向远舞动手中胭脂剑,剑光雾霞散开,红光凛冽,如旭日初升,他逼气十足道:“我外出游历十多年,纵览天下山川,品尝人间苦楚,得诸多剑道高手赐招,自创一套剑法,自恃持此剑便如观天地,今日便拿尔等一试锋芒!”

他一剑荡出,直奔马煜而去,大喝一声:“初升东曦!”

向远手中长剑轻挑,剑气如晨曦初现,晨曦初现,光明初生,下一刻,剑势如旭日东升般冲天而起,阳光普照,光芒万丈,携煌煌大日之威,驱散黑暗,破尽邪祟。

此招是向远薅门缝剑尊羊毛时,观旭日初升、晨曦破晓之景所创,故而剑招光明正大,气势恢宏。

只一剑,朝阳如火,炽热无比,蒸发演武台水汽尽干,马煜匆匆驾驭长剑,散开法宝光辉护身,不敌大日恢宏,被一剑挑落手中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