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天,真不是人过的日子,能活着出来,可是万幸呀。
沙漠边上的小镇,规模并不大,镇里只有一个客栈而已,而且只有五间客房,其中一间还住着客人。
胡忧不得不动用金钱手段,用钱把那个客人给请到别的地方,再把老板自己住的房间也包了,这才勉强装下二十三人。
“客官,你们是先洗澡,还是先用饭?”店老板笑态可鞠。胡忧刚进来的时候,他可不是这样。可当胡忧拿出大把的金币拍在桌上,他的马上就变得非常的随和。
脏点臭点怕什么的,只要有钱就行。
“先给我们来点水,喝的那种。”胡忧环视了众人一眼,道。
三十八天的沙漠生活,大家都缺水厉害,现在有条件,自然得让大伙好好补补。
“行行,没问题,马上来。”店老板接过胡忧一个金币,跑得比兔子都快。只不过是弄点水而已,就得一个金币,这可是真正的金主呀。把他们服侍好了,还怕没有大把的钱。
喝过了水,有人觉得应该先好好洗洗,有人无所谓,觉得先吃饭也行。反正都已经那么多天没洗澡,都已经习惯了。
不洗澡不会死人,不吃饭可是会死人的。
胡忧略考虑一下,还是决定先吃饭。吃过了饭,再洗澡就可以直接休息,不用再跑来跑去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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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天的休整,精英小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这主要还是因为换了干净衣服的关系。人要衣装马要鞍,这精英小队的人可全都不一般呀,这衣服一换,就跟换了个人一样,那店老板擦了三次眼睛,这才敢肯定这些人就是昨天住进来的那群叫花子一样的人物。
“大家要不要再多留一天,好好看看玩玩?”胡忧在吃早餐的时候问道。
天之角的事,人人心里都压着块大石头一样,偶尔放松,对大家的身心会比较好。
查百胜摇摇头道:“不用了,我们还是尽快到龙城去,相信这一路,应该看的都可以看到的。”
胡忧闻言点点头道:“说得也是,这小镇确实没什么可看的东西,那咱们吃过早餐就启程吧。”
店老板到精英小队的离开有些不舍。当然,他主要是舍不得钱。这一行人出手大方,要是能在他这里住上一年半载的,那他就能提前退休了。
可惜人家要走,他也没有办法。别看这些人来时一个个叫花子一样,现在换了衣服,连他都看出来这些人不简单,哪里敢耽误人家的事。
离开小镇,胡忧一行人由胡忧带队,向龙城进发。他们的目的地是武界,但是武界在哪里,连胡忧都不知道,必须先到龙城汇合陈启春,然后再让陈启春带着去武界。
天之角是无力对付江念祖了,武界是胡忧现在最大的希望,可是武界是一个什么环境,那里能不能有打过江念祖的能力,胡忧现在也是心里没底的。
水可进一行人对马车都挺感兴趣,从小镇对龙城,还有不少的路要走,马车比骑马方便 ,胡忧身上也有钱,于是弄了十几辆马上,组成一个车队向龙城进发。
日夜不停的赶路,换马不换人,只不过十天,距离龙城就已经不远了。
“我们得在这里下车了,龙城是江念祖真正的大本营,我们这样大摇大摆的进去可不行。”胡忧在这天中午用饭的时候对大家说道。
众人自然没有意见。江念祖有多么强大,他们可全都是知道的,为了小小的享受,把小命给玩完了那可不值。
一行人弃车换马,继续出发。其实按最安全的走法,他们这会应该分开,三三两两的往龙城进发才是最好的。可是水可进他们都不认识路,这些天对中原地区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可是中原这些大路小路,还是让他们一个个很晕。
在草原上可是不需要路的。哪里都是草地,那里都可以骑马横冲,短时间内,让他们自己赶路,有一定的难道呀。
“还是骑在马上舒服呀,马车虽好,可不自由啊。”水可进道。他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你呀,就是骑马的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