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有人回答,我可以当做没听到这句话!”王凌说道:“这一次就算了,但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
“有什么事可以当面和我说,我又不是什么暴君,只要说的有理,我不会追究他的责任!”
说着,王凌转头看向孟烦了:“孟烦了中尉,我之前是不是告诉过你,那几根金条是假的。”
“是!”孟烦了依旧嘴硬:“但是你不是说你没钱了吗?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我是没钱,但是不代表我身上没有可以换钱的东西,是你坚持要那根金条的!”王凌一句话就偷换了概念,把锅甩到了孟烦了的身上,然后用脚踢了踢身边的袋子:“我用一块手表换了一些钱和粮食。”
王凌还是在当铺时的那套说辞:“那块手表是我升校官的时候我舅舅送我的礼物,高山国原厂出品的全钢带的机械腕表,价值两百米刀!要是放在几年前,说不定能换上千块大洋,可惜现在这个境况,也就只能换这些东西了。”
“没什么好东西,但是只要弟兄们愿意信我,我以后一定让大家都能吃上一顿饱饭!”说着,王凌把袋子打开,露出里面的肉和米,又问道:“肉很难得,可不能做坏了,得找个厨师来,你们当中谁会做饭!”
所有人的目光都从米和肉上面移开,看向了人群当中的某个腰上还插着一把菜刀的人。
那个人也把手高高的举起:“官长,我,我,我会做饭啦~”
王凌一眼就认出来他是谁了,但还是问道:“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那人脚用力的一跺地,敬了个军礼:“报告长官,我系(是)马大寄(志),粤东省人,粤军步兵连下系(士),最早打过彭城会战。”
“好,马大志下士,那今天晚上的晚饭就交给你了,我给你五斤猪肉和十五斤糙米,务必要保证大家都能吃上饱饭!”王凌笑着说道:“听说你们粤东省人都擅长煲汤,有机会的话,我想喝喝你煲的汤。”
“是,长官,保证让你满意的啦~”马大志点头哈腰的做了保证,从王凌这里领取了肉和米,回到他的大缸那里,开始准备做饭了。
那里就是他们这些人做饭吃的灶台了,因为没有锅,所以搞来了一个水缸来充当锅用。
说是十五斤米,但是因为没有称量的工具,所以王凌干脆把要麻头上那唯一的一个飞碟盔给拿了过来,用水冲洗了一下之后就“唰唰唰”的连续盛了十下,交给了马大志。
在这个过程当中,空气里散发出的米香刺激着众人的味蕾,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吞了吞本不存在的唾沫。
饭已经有人做了,但菜还缺点——光有肉也不行,还得有调料、有蔬菜搭配着才行。
最好是能做一顿猪肉白菜炖粉条子,这道菜在电视剧里可是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的,几乎贯穿了主角团的回忆的始终。
王凌扫视着人群,目光锁定了一个人:“那个还背着枪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此时的王凌已经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双手背后,倒也颇有些团长的样子。
邓宝挤出人群,向王凌行了一个持枪礼,大声道:“报告长官,我叫邓宝,第七步兵连上等兵,打过仗,没得上过学。”
看着邓宝背后的枪,哪怕看过电视剧的他明知道这支枪没啥用,可还是满脸欣慰的点了点头:“你没丢了自己的武器啊?”
“人在枪在?,长官!”邓宝挺直了胸膛,脸上的神情很是骄傲:“我还要接着打小东洋?!”
“很好,很有精神,党国就需要你这样时刻准备为国奋战的战士!”王凌随口称赞了一句,然后在邓宝欣喜的表情当中数出六枚半开,递给邓宝:“我给你六枚半开,你带上一个人,去买点调料、白菜和粉条子。”
“今天晚上,我请大家吃猪肉白菜炖粉条子配米饭!”
一语既出,人群便是一片沸腾,纷纷高喊着“长官威武”、“长官升官发财”之类的话,一时之间好不热闹,仿佛王凌真的成了他们的长官一般。
对这些溃兵们来说,有吃的、能吃饱那就是顶顶好的长官了,要是还能吃上肉,那就是再生父母一样的存在了,此时的王凌在他们的眼里就已经成了再生父母一般的顶顶好的长官了,王凌也能初步指挥他们了。
没办法,溃兵们过的苦啊,所谓“溃军不如寇、流兵即为贼”,从他们在部队被打散的那一天起,老百姓们就把他们当成贼寇看待,时时刻刻的提防着他们,上面的长官连保持最基本的生存的粮食都不愿意给他们,更别说想着给他们吃顿好的了。
因此,能吃到肉的所有人都很高兴,只有迷龙暗自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还猪肉白菜炖粉条子,吃的明白嘛你!”
但是这话他也就是在心里嘀咕了一下,现场的气氛这么热烈,他可不想扫了大家的兴致。
甚至于,隐隐的,他也有些期待了起来——那猪肉白菜炖粉条子,可是他们东北的名菜啊!
王凌伸手摆了摆,大家立刻安静了下来,邓宝赶紧上前小心翼翼的接过钱,然后招呼了李四福(要麻)一起出去了。
王凌的动作还没有停下,只见他指了指年纪最小的谷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