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好一个绝美的女子。不免让人浮想翩翩,世间能有如此之女子,若能就此得之,夫复何求。
“哎!小子,你想啥呢?”万俟清明一愣,没缓过神来,也不知道思绪飘到哪儿去了。
“说你呢!哎!哎!哎!”,女子说着,依靠在沙发帮上,紧挨先生,左手叉腰,右手伸出食指,指向万俟清明。
万俟清明慌了神,忙道:“夫……人好,我是万俟……清明”,当他把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一看众人表情,万俟清明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再看其他三位,都笑的前仰后合,先生脸憋得通红,伏案大笑;女子边拍胸脯,几乎要笑得跳了起来;老孔左手遮嘴,显得还很镇静。
“夫人!哈哈!”先生拍腿笑道,“我和她啊!你还真以为我也像其他人一样老少配,老牛吃能草呀!”
万俟清明更不知如何是好,嘴一哆嗦,急道:“夫——人!”一看女子眼睛一瞪,连后面“人”的音都没了,又说:“小姐,不好……”。
“叫我‘小姐’,你才‘小姐’呢!”女子又撅起了嘴,看了下笑声未停的先生和老孔,喊道“哼!真没意思,别笑了!”
这使得万俟清明真觉得,自己读了那么多书都白瞎了,想到自己阅女无数,怎么一见她就全乱了。
老孔一看女子真要生气了,赶忙解释道:“她是季岚,是先生多年前收养的!就这没给你说,闹出了多大笑话,呵呵。”女子瞪了下老孔。
季岚话锋一转,郑重道:“刚才你们怎么了?连久经沙场的老爷子都惹生气了。”
万俟清明没敢插话,静静地看着先生。
先生道:“事情查的怎样了?”
季岚麻利地打开带来的行李包,从里面取出一沓新闻纸,然后说:“这两个月我没闲着,可谓是日夜兼程跑了大半个中国。尤其发现,SX雁北地区从去年夏季开始几乎每隔两三天都有坟墓被挖,两广部分地区也有此种现象,从两地警方所知信息反映,此种情况并非当地土夫子所为,因挖墓人根本不为求财,”
“不为求财,那为什么?难道为了死人?”万俟清明插了一句。
“不错,他们只为死人,入殓时间越短者,越容易被盗!”季岚说着,小拳在桌上很干脆地弹了下。
“难道是为了‘冥婚’?”万俟清明不解地问道,他看了看旁边的先生,而先生摇了摇头,却似乎根本不急于知晓答案。
对于这样的情形,万俟清明心里越来越清楚,先生不再是做生意的那个‘玲珑皇’,会降头之术,识鲁士法师,这也不难解释,先生虽七十有余,看上去只有四十而已;而这个女孩也并不是一个只知梳妆打扮、吟诗作对的柔弱“女神”,有催眠入梦之能,晓灵异之事。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也许还有更大的秘密等待着他去揭晓,他心怀憧憬,也心怀不安,因为他不知道未来面对的是美好,还是噩梦。他明显地感觉到,从此刻开始,命运已不再由他做主,只能顺应。
季岚继续说道:“起初我想的和你一样,偷新鲜的尸体,不就是为了‘冥婚’,给死去的人一个心安,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警方可以直接处理了,也不知道老头叫我去有什么用?”
先生面无表情,随意翻了下新闻纸,“可是我再往下细细调查才发现,表象上看去虽是‘冥婚’,实则他们把这些鲜尸用作了祭品,也就是咱们所知道的‘人祭’!”
“用‘死尸’来祭祀神灵?怎么可能?”万俟清明惊诧道,“据我所知,‘人祭’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战争,其时处于野蛮阶段,生产力低下,凡俘虏,通常妇女娶为妻,儿童或收养或杀害,男子则杀祭于祖先灵前,以告胜利。春秋以后,人的价值提高,儒家“仁义”之说兴起,人祭现象大量减少,况且现在是二十世纪的文明社会,怎么可能还出现这种情况。”
“且,你这都老掉牙的东西!是哪个妈告诉你的?”季岚不屑的说道,万俟清明急于辩解,自知其对“灵”这种东西了解的比较少,所以沉默了。
“人们总是把能够用过去知识解释的东西称之为‘科学’,不能解释的东西,则称为‘迷信’!什么提倡新科学,反对就科学;提倡新文化,反对旧文化,全属扯淡。旧的一定都是错的吗?这就是当今整个民国的愚昧。”
想想也对,万俟清明对面前的这个女孩越来越喜欢了,那是一种神秘的美。
“老爹,你怎么看?”季岚向先生看去。
“你们听着,这种行为不只是一种简单的‘人祭’,是有人在施降术。人间可能会再逢浩劫。”听到这个词,在场的人都感觉到了一种寒冷,那不是肉体的冷,是精神的冷。
先生吸了口烟,望向窗外接着说:“当年,唐朝三藏法师到天竺国拜佛求经,取经回国时,路过暹罗境内的的通天河,被乌龟精所化的渡船拖入河底,想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