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阁主一道去宛平城吧。我终究.....还是在意谢家。”她补了一句,“在意我姐姐。”
“好。”
少年笑的舒展,金晖在他的眉骨上镀了一层亮色。让谢焕想起了未生阁中随风止动的胡枝子,并不炫目,却风姿卓然牵绊人衣。
宛平城地势颇高,四面环山,所以沈谢二人舍弃了李百乔这个无偿苦力,选择骑马而去。两人的行程并不急迫,却也不算悠哉,时而驿站换马,时而共乘一骑,终于在一旬之内抵达宛平城郊,借宿在一处农家。
见沈惟雍生的温文雅致,谢焕清秀脱俗,又操着一口宛平口音,这农家的大婶儿十分热情,为他们二人提供餐食衣物,二人自然也以银两作谢。
谢焕换了一身大婶儿家女儿的衣裳,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
沈惟雍扑哧儿一乐。
“笑什么?”谢焕对着有些油烟肮脏的铜镜整理衣襟,顺带瞪了他一眼。
“我只是觉得,”沈惟雍的眼睛里闪动着烛火,笑起来像城郊格外明亮的星星,“谢小姐可做千金,可做平民,可念佛经,可杀歹人。十分随性,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