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他文化底子好,要不是文割,早就上大学了。后来电大开设了企业管理大专班,他成了这个专业的第一届学员。毕业时正逢区里招聘公务员,他既有企管经验,又有专业对口的文凭,便顺利地成了一名区里的干部,专管街道工厂。
由于他老实本分,在当今的社会中,这已吃不开了,所以他的仕途荆棘遍地,危机四伏。丽华也知道这一点,她的人生观是:不必升官发财,只求安安稳稳。好在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缺,还拥有龙吴路上的一幢大别墅。那是小弟为了报答丽华赠送的。
讲到小弟,他确实很有意思,财运极佳。他从小就跟着德明,弄堂里的游戏是样样在行,那些带有赌博性质的,他更是精通。他把这些东西带到了新居,那里的孩子也算是开了眼界。
他从小就享受特殊待遇,长得肥头大耳,在一群营养不良的同龄人中,显得特别高大、壮实。他交结朋友讲义气(这点像我们),出手又大方(和SD人的豪爽有关),发扬和光大了SD好汉的英雄本色。此外,他还是个摔跤王(跟我学的)。很快,远近的孩子都向他府首称臣,归到了他的麾下,他成了这帮人的大王。
丽华在家,他只好老老实实,丽华是他唯一惧怕的人。丽华去了农村,他就无法无天起来。他跟本没有心思读书,中学还没毕业便被学校开除,赶出校门。从此他就在社会上鬼混,胡天野地,玩世不恭,整天带着一帮人到处惹事生非,称得上劣迹斑斑。杀人放火这小子还不至于,偷鸡摸狗,打架斗殴,胡作非为倒是常有的事。他还干起了倒买倒卖。开始,他只是拿了家里的粮票去换鸡蛋(丽华家女孩多,粮票有富余),接着又拿香烟票去换。他手下的还经常向他进贡,尝到了甜头之后,他就干起了倒卖粮票和烟票的勾当,有了些本钱后就跟德明去外地贩香烟、服装和手表等,什么来钱就倒什么。有了钱就花天酒地,不过,他把大部份钱都给了他妈。
他每次外出干坏事,手下的大小爪牙前呼后拥,威风八面,也就是说他已具备了一个山大王(流氓头子,也就是现在说的黑社会)的基本素质。所幸的是丽华及时顶替回沪,阻止了他的进一步堕落。丽华回SH他稍微收敛了一点。毕竟他人大了,丽华也不能再像从前一样把他管死。有一次,他率领手下打群架,把人给打伤了,进去了一段时间,钱都赔光了。出来后,他老妈跪在他面前,求他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改邪归正。四个姐姐也东拼西凑,给了他三千块,让他开个店,做生意什么的。我们几个也趁机教训他(他还有点怕我):你姐姐为你做到了仁至义尽,你也大了,不要再神志无知,何去何从,自己拿主意。
这小子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赌性大发,还是听到了什么内部消息,在新中国历史上首发股票认购证(三十块一张)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刻钟,他把三千块做生意的本钱全都押了上去。
他发了。
这小子总算还有良心,他爹妈、丽华和几个姐姐总算没白疼他,他爹妈从此享起清福来。姐姐送给他的钱,他以一百倍回报她们。他还花了近一百万在龙吴路(植物园不到)上买了三幢大别墅,他爹妈、大姐和二姐各一套。他知道是父母含辛如苦把他们拉扯大,大姐和二姐为他吃了不少苦,特别是丽华,是真正地疼爱他。
丽华一直和张妈住在一起,直到CD路高架动迁,她才把张妈接到了别墅。两个老姐妹、亲家又成了邻居,一起过着幸福的晚年。
下篇:林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