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黑暗料理-事故1(2 / 4)

快穿之炮灰不伤悲 游7 6013 字 2017-08-24

一家之主都被逮了,要还能若无其事的吃饭,呵,这一定不是真的一家。

但毫无办法。

有证据。

路边的监控清楚的拍下了这一切。

车牌号。

开车人的脸。

都很清楚。

哦,还有当时的车速,很快。

小区所在的区域是新开发的,道路什么的也都是新修的,路两边都停满了车,只能勉强容下两个车行驶。

还不时的有行人经过。

一般开车的人都会把车速降到最低。

撞了人就惨了。

这年头的人,不是那么好说话的,就算没事,也有事。

谁知道呢。

碰瓷也是一种职业呀。

都很小心。

但这个人不错呀,撞了人不说,还逃逸。

胆子够大。

是初犯吧,如果是惯犯,一定会在一个没摄像头人少的地方。

证据确凿。

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

那男的只能为自己辩驳,说当时确实不知道。

还打亲情牌。

说他也有小孩,儿子跟那姑娘差不多大,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人死。

还说愿意赔钱。

特别忏悔。

可木芊芊的家人不同意。

老两口就这么一个闺女,在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死了,本来就伤心欲绝,还是被人撞死,怎么都不能原谅。

一定要判刑。

那男的家里哭也哭过了,求也求过了,但没用,撞了人是事实,你把人家闺女撞死了,一条人命呀,让人家老两口往后的日子怎么办。

男的被判了七年。

还赔了钱。

但又能怎样,木芊芊的父母痛失爱女,整天以泪洗面,在思念中熬着日子,不到五年,就双双离开人世,抑郁而终。

因为一场车祸,毁了一个原本很幸福的家庭。

可撞人的人,只是在监狱里待满七年,等到刑满,出来了还是能享天伦之乐。

凭什么。

不公平呀。

什么时候人命如此廉价了。

木芊芊才二十三岁呀,死了,就值七年?

那个男人可是连她之后的几十年,未来的无限可能都剥夺了呀。

几十年=七年。

呵。

这个规定还真是让人不爽呀。

就像是不满十四岁的杀人犯不用负任何责任一样,死掉的人何其无辜。

不是说人人平等吗?

就这么平等的?

正常来说不是应该一命抵一命?

那我借了你家二十斤米,还两斤就可以了?是这样的吗?

这个世界的规则简直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木芊芊就算是死了,也不能释怀呀。

她还是善良的。

但依然无法原谅毁掉自己一家的罪魁祸首。

要报仇。

人都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可以原谅害死自己亲人的凶手,不用赔偿不用坐牢。

只是因为那个人说,不是故意的,而且家里很穷,靠捡垃圾为生,还要养痴呆的哥哥跟瘫痪在床的老母。

哭得老泪横流。

于是,就被原谅了。

撞死了人,不用负出任何代价,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死了就死了。

就是因为被撞人家不缺钱。

也可能是被撞老人的儿女都在国外,对于独自生活在国内的老母亲,已经没有那么多感情了。

死了就死了。

反正已经很老了,也不会活太久。

还不如赚个好名声。

呵。

谁知道呢。

所以说,每个人的脑回路都不一样。

有人选择原谅,但木芊芊要报仇。

执念特别深。

故意的怎样,不是故意的又怎样,就能抹灭掉杀人的事实?

其实有时候过程真的不是那么重要。

说声不是故意的,死掉的人就能活过来了吗?

说声对不起,就想指望被原谅,从而逃脱惩罚,很好的白日梦呀。

对不起是万能的吗?

那还要警察干什么呢。

看一个人不顺眼,就杀了他。

事后道歉。

啊,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