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书,大叫道:“我知道了!他肯定喜欢村姑!”
胖妞艰难的咽下了薯片,抓起杯子灌了一大口水,惊疑道:“村姑?”
叶梓馨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从床上蹦了下去,翻箱倒柜的折腾着。
“他神经兮兮的亲吻路面,又喜欢扮成流浪汉,一定是向往大自然,而贴近大自然生活的女人,当然是村姑啦。”
叶梓馨翻出了一件花格子衬衫,一条过时的深色牛仔裤,一双天蓝色帆布鞋,急吼吼的套在了身上。
对着镜子照了一阵,叶梓馨皱着眉头,总感觉哪里不协调。
穿着确实像村姑了,然而配上金色波浪大卷的发型,显得不伦不类。
“胖妞,快把熨板拿来,帮我把头发熨平,再把我头发染成黑色,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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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狭窄的巷道中,一辆劳斯莱斯幻影开着大灯,停在了昏黄的灯光下。
一个戴着鸭舌帽,黑口罩的高瘦男人走到车边,敲了敲车窗。
车窗降到了一半,男人把一个牛皮纸包顺着车窗塞了进去。
陆尘接过纸包,又把一张储蓄卡递了出去。
男人接过储蓄卡,迅速的消失在了黑暗中。
陆尘打开牛皮纸包,一把格洛克18型9毫米全自动手枪,五个弹夹。
这枪是奥地利特种部队专用军械,理论射速为每分钟1300发,跟冲锋枪一个性质,近距离射击,可以把人打成筛子。
陆尘抚着黝黑的枪身,弯起了嘴角,我管你练的什么神功,用的什么招式,一梭子过去,全部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