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样的美女得什么样的英雄才配得上啊!”
“呵呵,兄弟,你这样的就别想了,能配得上的里安小姐的,也就只有公爵大人了,公爵大人可是率领五万佣兵击败了二十万银狼骑兵团的军事天才,而且他还协助女王陛下登上了王位,据说女王陛下曾经想封公爵大人为亲王来着,最后公爵大人为了里安小姐,毅然放弃了国父亲王之位……”
靠!这都哪里跟哪里啊?怎么民间还有这种传说?对于这些平民的议论让玄真的脸上有些发烧。不过想想自由之城的四大美女,玄真已经见过三个了,大魔法师冰蓝雨曾在入住公爵府之初的一次宴会上见过一次,的确算得上是一个难得一见的美女,只不过就是有些表情有些冷了点而已。
至于第一大美女红馆舞姬幽梦,玄真倒是真没有见过,也是头此听说,毕竟身为堂堂公爵大人,红馆那种地方不是他能去的,这很有失身份!当然不排除帝国之中有很多贵族会经常去那种地方,这也算是一种风尚,但是玄真知道,他是绝对不能去的,恐怕他前脚进了红馆的大门,后脚雪儿就有可能带着金儿去放火,这种事情,这丫头是绝对干得出来的。
“呵呵,什么四大美女,要我说这四大美女哪里有咱们的尼桑漂亮啊,咱们的尼桑大美女才是自由之城里最漂亮的,最有味道的美女。”猥琐老头弗雷德的两只闪着精光的眼睛,一直紧紧盯着尼桑那走来走去的妖娆身材,他那夺人的目光,恨不得能钻到尼桑的衣服里边去。
“哈哈,弗雷德老头,你这么推崇咱们的尼桑小妞啊?那你到是说说为什么四大美女没有尼桑有味道呢?”一名佣兵调笑着。
尼桑涨红着脸,重重的将酒杯顿在了酒桌上,狠狠的白了老弗雷德一眼。
“红馆舞姬幽梦宛若无骨惹人怜爱,只不过太瘦弱了,显得有些病态,而大魔法师冰蓝雨则是太冷淡了,至于那位城防军大统领艾瑞莉娅小姐,这种精明强干的女人将来百分百是个母老虎类型的,而那位圣女小姐,根本就是一个没长成的青涩果实而已!哪里向我们的尼桑小妞一样,身材这么丰满,充满了女人的味道。”老弗雷德一脸贱笑的紧盯着尼桑那妖娆的身材评述着。
玄真一边慢慢饮着麦酒,一边轻轻的点头,四大美女中的三个他都见识过,而且还跟其中两个十分熟悉,老弗雷德的评述还的确是很中肯的。
酒是一种好东西,流传千古,多少文人雅士因它而留下传世诗篇,有多少谋臣策士因它贪杯误国,又有多少莽夫武士因它而怒急杀人,还有多少小姐女士因它失去了自身贞洁。
传说,酒神在初将酒酿出来的时候,口味是不怎么好喝的,他想方设法想把酒的味道酿的更好喝,可是他总也找不到方法,知道有一天,生命女神路过他的作坊,见他为酿酒而愁苦,就告诉他:酒本为满足人类口腹之欲,所以你需得取用三滴人类精血。明天你出门的时候,在路上遇到的前三个人,从他们身上讨一滴血,放进你的酒中,那就是传说中的美酒了。
生命女神说完转身就不见了,酒神立刻惊醒了过来,于是,第二天,酒神带着酒坛出门了,在路上第一个就遇到了一位学者,跟他一说,学者很痛快地从手指中挤出一滴血。接着,走了一段,遇到了一武士,跟他一说,武士也很痛快地从手指中挤出一滴血。最后,遇到了一疯子,跟他一说,疯子更是痛快地从手指中挤出一滴血。最后酒神就高高兴兴的回了作坊,他把这坛子酒倒入了酒缸。过了一段日子,他打开酒缸,一股无法言喻的酒香就飘了出来,一尝,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美酒吗?于是乎,酒就这样诞生了。
于是,后人在喝酒的时候,学者、武士和疯子就附着在了人类的身上了。开始喝酒的时候,斯斯文文就象是一名学者一样;接着,就会豪豪爽爽像个武士;最后,疯疯癫癫的就如同一个疯子一般。
曾有名士说得过,冷酒伤胃,热酒伤肺,烈酒伤肝,酒大伤身,可是无酒伤心!
酒至微酣方为好,这是玄真喝酒的原则,既能体会到喝酒的乐趣,也不至于因为喝酒而误事。
玄真晃晃悠悠的向着公爵府的侧门走去,为了不引人瞩目,玄真一直是走侧门的。在玄真身后不远,一个猥琐的身影同样是晃晃悠悠跌跌撞撞的向前走着,这是老弗雷德,他可不像玄真喝酒那么有度量,完全是喝的烂醉,抱着那把缠着麻绳的破剑跟在玄真的身后。
对此玄真并没有太在意,老弗雷德的住处离公爵府的侧门不远,这一段路他们自然是同行的。
天气晴朗,月明星稀,今天的夜色真好,玄真晃晃悠悠的的走着,在酒精的刺激下他觉得十分的兴奋,那种有些飘飘的感觉,真的很舒服。
不对!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有些诡异的感觉呢?到底是哪里不对?玄真猛然站住了脚步,他抬头看着夜空,一种异样的感觉,今晚明明是明月夜,这片星空怎么没有月亮呢?
“你的灵觉很不错!可惜了,你终究还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