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个温度已经让他逐渐感觉有些难忍。到了即将迎来的酷热的七月份这种痛苦还会更加强烈,也不知道那个时候他会别成什么鬼样子。
以前他还愁在这个山谷冬天该怎么度过,总不能在睡觉的地方周围生起火堆。可是现在他已经完全不用愁了,常年温热的五彩药池绝对能帮他读过非常寒冷的冬天。
走到池中央之后,他就进入了入定的状态,正好大狼也垂下脑袋准备休息。每天大狼都陪着自己到这个地方来休息,除了每天必要的练武,这两个单纯的生物大多数时间都呆在一起。大狼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巨大,体型的变化有时候非常明显,他和朱高燧都不知道它究竟要长到多大才是一个头儿。
今天朱高燧提起读书他才想起来,到现在他还没给大狼取一个名字。总不能每一次都用他的种类来给他命名,这样的话就显得太庸俗了,该给你想一个什么名字呢?
“以前我有一把佩剑。叫做无量锋,它是江湖上最好的一把剑,在我手中也非常得心应手。后来它被人夺走了,我就给你取名叫无量,希望你能成为我最好的伙伴。”
无量两只前爪交叉着放在地上,巨大的狼头就落在上面。可能是感觉有些痒痒,无量吭叽了一下,也可能感应到了刘晟翀对它的心意,就接着安静的休息了。
“无量,晚安。”刘晟翀也闭上了充满爱意的双眼。
……
翌日清晨,当刘晟翀重新睁开双眼的时候朱高燧早就已经在这里等候很长时间了。每天他能在什么时候清醒过来也不是一个定数,但是只要是醒过来朱高燧肯定已经带着早饭来到他的身边,旁边还有一桶从附近的小溪打的一桶水。
他拿起水桶从头顶倒下,清洗掉身上药池的残渍,然后穿好了自己的衣服。
“快来快来,今天的早饭你肯定会非常喜欢的。”朱高燧脸上露出非常慈祥的笑容,精心准备了这么长时间就是希望他能吃的舒坦。
“有什么不一样的?”平时他们吃的东西几乎是野果野菜,好的时候就是肉,堕龙谷之内各种动物的肉。不过再好的东西时间长了也会感觉腻,总得换换口味。
朱高燧今天起了一个大早,从天还没亮就开始准备这一顿他从来都没有吃过的“大餐”。
“看!”朱高燧打开食盒的盖子,里面的食物让刘晟翀大吃一惊。
“馒头?粥?”虽然是平常生活中再常见不过的东西,可是这也是将近两个月以来第一次见到这两样。
也许馒头和粥在生活中太过常见,大多数人可能都会忘记这些是如何做出来的。粥主要是大米,源自水稻;而馒头原料是面粉,源自小麦,可是就只这么普通的东西也花费了朱高燧这么多年才能找到。
“怎么样?惊不惊喜?我猜你野果野菜肯定是吃腻了,就想给你换一个口味。去年的时候我终于在山谷里面找到了小麦和水稻的种子,开垦出一大片种植的土地。这是今年的第一批粮食,味道肯定非常不错。”
朱高燧开垦的土地就在山洞通往聚宝盆的路上,所以会受到一些聚宝盆土壤的影响,这些农作物生长的非常壮实。
他看着这些粮食,心里难免有一些激动,不过他却想到了一个问题。
“这些作物不应该是在秋天才能成熟吗?怎么现在六月份就收获了?这么早就收割的话能好吃吗?”农作物要是收获的太早的话,就算是果实部分生长出来了也不会好吃。
“你放心,这些东西我比你懂。以前我父皇在北平做封王的时候就喜欢种植一些农作物,那还是我帮他的呢。山谷里面所有的植物生长的都非常快,生命周期也非常短。而且生长得非常饱满,味道也非常好,因为山谷里面的土地非常肥沃。这样的地方可真的不好找。”
他们两个越来越现堕龙谷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地方,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就像是一个人间天堂,还能不受外界的干扰。
一小锅白花花的浓粥,舀起来还能感觉到非常粘稠。再加上四个同样是白如雪的小馒头,剩下还有一些简单的小菜,这样简单的饭食对于刘晟翀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嗯~”朱高燧看刘晟翀动筷之后,也尝了一口自己做的粥,顿时对自己的手艺赞不绝口。
“我跟你说,以前我无论是在赵王府还是皇宫,每天早上喝的粥都比这个好上千倍万倍,那些我有的时候都不爱吃,没想到二十六年没吃过大米的我现在也会觉得白粥这么好喝。”
经过时间的磨砺,朱高燧的口味早就已经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锦衣玉食都不足以形容他大富大贵的生活,可现在就连白粥都是全天下最好喝的东西。
“我有一个想法。”刘晟翀看似沉思一样的吃饭姿势让他迸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什么想法?”
“你说附近的这条河里没有鱼的原因是河水太冷,如果在我们的山洞附近挖一个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