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福布斯》公布数据的3倍!”
一群吃瓜群众状的《华尔街日报》媒体人立刻啪啪啪按起了计算器。
“顾莫杰光是初音网络科技股份这一部分财产,就增值了八九百亿美元!他的个人资产,从9oo多亿美元,一下子跃升到了18oo亿!”
前一天,顾莫杰还在比尔盖茨背后“鬼鬼祟祟”地跟跑,
谁都知道,他今天要冲刺车了。
但是,谁又能想到,他这厮一言不合就直接了几乎一倍!
握草!这是世界富之争啊!
天呐!没想到你是这样的顾莫杰!
说好的剧情对抗性呢!说好的曲折创业路呢!怎么能直接一言不合一倍,你让吃瓜群众怎么想?让不怕事大的媒体怎么报道?
但是,这就是事实。资本的洪流滚动到这一步,谁都刹不住车的。
……
上面52oo字大章,以下不算字数,稍微说两句。已经跟编记大大沟通过了,今天可以开新书。所以今天会大爆到完,然后直接开。新书审多久才能看见我不好控制。
关于为什么开新书的质疑,我有两点澄清一下。
先,有人说我是因为目前成绩不好,不想写了。
我坦荡地承认,有这方面因素。我自己也知道9月中旬开始到11月初,我一个字都没码,都是每天一更的存稿。因为我下班要复习专代考试。那段时间也确实写得不好,回来之后成绩下降厉害,努力用干货救场一个月也救不回来,就算了。
但是,我一直是很良心的,哪怕开头没写好,哪怕继续写会比直接开新书亏钱,我还是写了。
最近,又现了一些很恶心的事情:某些成绩不错的书,开始“借鉴”我书里创的商业计策、干货谋略。而且我敢保证我书里有些计策干货是全国第一次写(至少在网络小说领域。馒头商学院或者罗辑思维我不敢说)
这玩意儿不好说,因为不属于抄,连官司都没得打,我就大度地不点名了。
毕竟类比相关法律,比如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上面,我们都能看到“第六条: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可见,思想和计策、干货的创新,本来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我认了,我不点名。
总有某些知识创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这个世界才有风投——因为有些东西出现之后,同行注定会借鉴,这个世界注定会有无数麻花藤型的人。
风投的意义,就是让先行的创新者一暴露,立刻飞快跑,圈地占场,等别人模仿好的时候你已经建立了名声和地位、市场和圈子。
所以,我选择开一本新书。我不希望在我这边因为开头写得不好、在不满千订的书上创新很多计策,然后被精品书借鉴走其中创意。我要写一本一开始就开头流畅的新书。
就这么多没到六千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