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可以舒舒服服的回徐州城的官邸搂着貂蝉享受欢愉。
可惜他没想到的是,指挥这场偷袭的将军真是沈浪。一个时时刻刻想要他命的吞噬者。
“偏将,随我冲锋,目标:中军帐!”
沈浪发现方杰的第一时间,立刻指挥200骑兵精锐发起冲锋。
人是群居动物,也是特别容易被身边人感染的生物。
主将带头冲锋,加上身后一群彪悍的战马的嘶吼,溃败的人群立刻涌起了热血,纷纷掉头掩杀回去。
“嗡!”
沈浪还没有砍翻10个黑衣骑士,就感到自己体内的灵力被瞬间抽空了。
没有灵力的他,战斗力下降百倍不止。只能靠原始的砍杀前进。
“小子,贼心不死啊。还想杀了我。”
方杰自信的坐在椅子上看着沈浪不要命的杀过来。
“保护主公。”
地堂骑士首领大喝一声,方杰瞬间被黑衣骑士包围。里三层外三层,简直密不透风。
“传我的命令下去,谁杀掉沈浪,我赏金一千,升他做偏将。”
地堂骑士首领等的就是方杰这句话,他提着03步枪就冲出马群。有这东西在,能把沈浪射成马蜂窝。
经过一个星期的练习,头领已经掌握了步枪的诀窍。只要距离不超过30米,他自信指哪打哪。
唯一让他遗憾的是,为了掌握射击技巧,浪费了他两个弹夹的子弹。
不过不要紧,剩下的两个弹夹杀死沈浪足够了。
“哒哒哒。”
正在拼命杀敌的沈浪忽然感觉到一阵风吹过,三五颗子弹擦着他的头皮飞了过去。
“我擦!来真的!”
沈浪从对方开枪就知道这个人已经把步枪研究透了。他不敢大意,一个纵身从马上跳了下来,几个地滚之后钻进厮杀的人群。
刘备的骑兵们得到过沈浪的命令,只要有人开枪,一定要不要的命冲到他的身边,这样才能弥补自己的不足。
200骑兵没有让沈浪失望,他们拼死的冲锋耗光了地堂骑士的子弹。一把现代化的03步枪现在成了烧火棍,对沈浪再也没有了威胁。
沈浪砍翻以为黑衣骑士,纵身上马,带着剩余的骑兵朝方杰冲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