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烦了最近很烦,非常烦,不仅仅因为大学里头又有人开始叫他那个他最讨厌的绰号,“烦啦!烦啦!去打水啊?”“烦啦,烦啦,去吃饭啊?”每当这个时候,孟烦了就会吹胡子瞪眼,即便他没有胡子,也会愤怒的发射几枚作用不大的怒吼,“不准叫我烦啦!小爷大名孟烦了!”每当这个时候,就会有人吃吃的笑,“烦啦,烦啦,这名字真好笑。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孟烦了这时便会想起老头子给他取这个名字的用意本是“烦恼了却”,谁能想到正是这个名字让他现在徒增烦恼呢?有心反呛回去,想想也只能自嘲一笑,不去计较。
其次,让孟烦了觉着烦心不已的就是自贾宝玉与晴雯出双入对,他的生活轨迹也慢慢发生了变化。从前,他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静静的看书,毕竟复读的那一年他早已尝尽了这样的孤独并甘之如饴。任何事情一旦成为习惯,便会成为理所当然。人类是一种甘于习惯的动物,孟烦了不喜欢改变,他更不喜欢任何事情有超脱他掌控的可能性。而最悲哀的就是很多事情他根本无力掌控,这也是让他觉着烦恼和痛苦的地方。
事实上即便他不愿意也不甘心承认,他最厌恶的父亲的一些思想,早已如基因般出现在他身体内,如野草般根深蒂固的扎入了他的五脏和灵魂,除之不尽,春风又生。
每当孟烦了看到贾宝玉和柳晴雯在自习室里前后而坐,不时的回望一眼,相视,低头。他便会想起陈小醉。到后来,即便他离开了自习室,寻了一个空空荡荡的教室,他的眼中反而更清晰的浮现出陈小醉拿着那双丹凤眼偷偷觑他然后捂嘴一笑的画面,每当这个时候,眼前的书本便化作一片虚无,他执着一柄长剑,无力的劈刺着四周的黑暗与空洞。他在恍惚间,不觉忘记了自己究竟是在大学的教室,还是高中时那个有她的课堂。
这种想法和思念的痕迹开始变得愈发明显,明显的让他无法忽视,他只得合上书本,任自己沉溺到那片记忆中去。
孟烦了和陈小醉是高中同学,神奇的是他们虽然家住同一小镇并且从小到大都是同一所学校,然而他们到高中时才真正认识并发现到这一点。孟烦了固执的认为这就是缘分。毕竟他先入为主的认识了小醉之后才发现两个人靠的这么近,然而这实际上难道不是有缘无分的一种表现吗?
虽然当时烦啦还不懂什么是竹马青梅,但他知道他喜欢和陈小醉一起回家,喜欢看她那条蓬松的马尾辫晃呀晃呀,晃的他心里头直发慌,想要伸出手去捋一捋,却又害怕会被发现,余光瞥见后方的人影,便改捋为拉,轻轻的拽上一拽,一股子清香便顺着发梢传到孟烦了的手边,不是香水的柔腻,不是洗发水的清新,是一种说不清感觉的好闻的香味。这种香味伴随着他,让他着迷。
“孟烦了!你这个大坏蛋!又拽我辫子!”
每到这个时候,陈小醉就会停下口中的话题,气呼呼的转过身,追着孟烦了直跑,那条小径上便不断回荡着陈小醉似娇似嗔的喝骂声和孟烦了的傻笑。
孟老爷子留过洋,拜老爷子所赐,孟烦了的英语从小就不错,只是他颇有些时乖命舛的味道,高三时候的英语老师极为讨厌看起来年少老成的孟烦了,总觉着他就像是小河里布满污泥的石头,滑不留手,搞不好还惹得一手泥,骨子里还有股子无法无天的硬气,这个四十多岁的更年期老师挑不出什么毛病,可总是觉着看他不顺眼,于是也始终喜欢不起来。
有一次单词默写,孟烦了终于让她抓住了辫子,二十个单词只对了四个,她便阴阳怪气的讽了几句,“让你上早读不认真,只顾着和陈小醉聊天,人家一个都没错,你行吗?”
谁知孟烦了看起来像块石头,骨子里更像一块撞不碎的石头,也不知她是哪句话刺痛了烦啦,孟烦了当即拍了桌子,一怒而起,唯一一块遮羞的抹布就此撕破,那一刹那的悍勇和狠厉陈小醉一直难以忘记,回想起来又是心动,又是害怕。
然后,老师便对孟烦了开始了放任自流,孟烦了也不负所托,成功在高考中落榜,连本科线都不曾到,成了她口中足以继续吹上三年的反面典型。
成绩出来之前,孟烦了就有了心理准备,毕竟自从那件事情之后他上课都不愿听老师讲课,要不是舍不得陈小醉,他肯定早就转班了吧。得知成绩之后,他只打了一个电话给陈小醉,知道她考上了本科线后,祝贺一声便挂了电话。他沉默了半响,忍受完父亲的斥责和母亲的哭泣,倔强的撂下一句话,“我要复读,转校。”
他的父母也正有此意,于是为他转了一所专门复读的学校,在旁为烦啦租了房子,孟母工作之余,每个周末会带点好吃的去给他解解馋,除此之外,隔绝人世。只有一个老式的诺基亚手机陪伴着他,上闹钟,上学,看着那些曾经的同学秀出大学生活。想象着自己重新进入大学也能像他们一样享受生活,他便安慰自己,这几乎成了支撑他走下去的唯一希望。
他变得愈发沉默,越来越像一个机器人。复读班上有三种人,一种是自暴自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