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真的有这样的事,那沈母为什么还要留着她一条命?
不是给自己找麻烦么?
这下,是连再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了,立刻就关掉了电脑。
她的手机响起来。
一个陌生号码。
“喂…”
“哦,原来是齐盛啊,这么多年了,你还好吗?”
“好的,好的,我让司机送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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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抵达针杏叶咖啡厅的时候,远远坐在那里的齐盛朝着她挥手。
齐盛是她小时候的邻居,后来出了国,一走就是十年。
再后来,齐家移民国外,两个人就没见过面了。
齐盛大蔷薇五岁,二十九岁的男人丰姿绰约的坐在那里,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很是好看。
不少女士朝他侧目。
当她们瞧见蔷薇朝着他走过去的时候,都狠狠的瞪了蔷薇一眼,然后,重新把目光停在齐盛身上。
“蔷薇…”
齐盛朝蔷薇挥手打招呼,蔷薇也挥手朝他致意。
然后在他对面坐下来。
“齐盛哥哥,好久不见…”
无论于长时间未见的最亲密的人来说,又或者是长时间未见面普通朋友之间来说,这一个“好久不见”是最好的开场白。
“好久不见…”齐盛也伸出手来,跟蔷薇握手。
两人个坐下来,相视一笑。
“咦,你什么时候回国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去接你呀…”
齐盛却是笑着摇头,“哪敢劳驾慕太太?”
“现在你可是慕家的少奶奶,我怎么使唤的了?”
蔷薇白他一眼,“少来这套,小时候,咱们还穿过一条裤子呢!”
那个时候,蔷薇爬树,裤子被树枝刮破了,她就一直坐在树上,不敢下来。
后来,还是齐盛把自己的裤子脱给她,让她穿上才没有丢人。
而齐盛自己则是只穿着一条平角裤回家的。
为了这件事,他还被同学嘲笑了好久。
如今又提起小时候的糗事,两个人一阵大笑。
咖啡厅外,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停下,白色衬衫黑色长裤的男人自车上走出来,朝着蔷薇的方向走来。
男人身材高大,外形俊美,白色衬衫上特制的袖扣闪着晶莹的光芒,一看就知非富即贵。
他脚步不紧不慢,悠闲的朝着背对着门的蔷薇走来。
齐盛和蔷薇聊的很是开心,两个人说着说着,又说到了小时候的事。
“齐盛哥,你还记得咱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吗?怎么认识的?”
蔷薇对于自己的身世已经产生了疑惑,所以,她不动声色的问着齐盛。
抓过身边侍者送上来的橙汁,小啜了一口。
齐盛高大的身形往后仰,靠在卡座椅背上,眼睛微微眯起来,似在回忆。
“怎么认识的?”
“你忘了?”
“咱们是邻居啊!你跟沈姨搬过来的那一天起,咱们就认识了呀!”
“只不过,那个时候你跟沈姨不亲,总是苦着一张脸,也不爱说话,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发呆。”
“但是,那个时候,你和沈姨的关系真的有点怪诶,沈姨让你叫她妈妈,你总是不吭声,用一双迷茫的大眼睛看着远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之所以这么试探齐盛,是因为齐盛比她大,那个时候,他已经记事很清楚了。
经过这么一番试探,蔷薇也有了自己的结论:难不成报纸上说的是真的?
她真的不是妈妈的女儿?
要不然,十二岁的小姑娘怎么会不叫人?
难道说她说话迟,连一声“妈妈”都不会叫?
那就更不合理了!
她又不是痴呆儿?!
蔷薇正游神,冷不丁眼睛上多出来一双手,遮住了她的视线。
那人不说话,就这么轻轻蒙着她的眼睛。
其实,不用看,只要一闻那个味道就知道是他了。
两个人都用着同样的浴液,又怎么会认不出来?
“希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