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禁海令(2 / 2)

风帆战舰 胖子的幽怨 2086 字 2016-05-27

清朝颁布了禁海令!

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郑海逆买卖,潜通郑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

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郑海逆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

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

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

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

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