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说,但凡有本镇居民胆敢于夜间在崇塘境内寻衅滋事,不管是在镇内还是镇外,一人犯错,十家连坐;还有但凡有本镇居民胆敢趁夜盗窃抢劫的,更是一人犯错,阖族连坐,若是小门小姓的人数有限,那就邻里来凑;再有但凡哪家商铺之中发生斗殴、被盗、拐卖等恶性事件的,直接取消该商家的夜市经营权……
凡此种种,拢共数十条规章,该罚就罚,该打就打,而且每月之中,这类违规事件一旦达到能够容忍的上限,直接恢复宵禁。
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不过虽然规章森严,而且为了能够有效的推行此类规章,巡检大人甚至还牵头成立了“夜市局”,专门负责相关事宜。
不过“夜市局”一直以来给崇塘百姓灌输的概念就是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小到一个家,大到一个镇,俱是如此,所有崇塘人都能严守规章,把崇塘视作家,自觉维护家中的平安喜乐,自然能够无为而治。
“当然,我说的无为而治可不是一味的放任自流,除了‘夜市局’,上任巡检大人还再三邀请我家已经从保婴堂退休的先曾祖父出山,将崇塘街市上的那些个闲人组织起来,专门成立了一只上百人的‘夜巡队’,专门协助巡检司维持夜市秩序。”说到这里,义十八难掩得意地笑了起来:“至于效果,反正二十多年来,风雨无阻,崇塘夜市还从未关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