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没有血肉的骷髅朝这边大踏步走来,场面十分恐怖,我们不断地往后退。可是已经没有退路,身后就是岩壁,骷髅正从大门方向紧逼过来。我们与它们正好相对,距离越来越近。
突然,其中一个身形较高的骷髅一跃而起,凌空扑向何所忆,动作异常矫健敏捷,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何所忆眼疾手快,急忙举剑迎着骷髅劈去。骷髅似有灵性,稍往侧面一躲,便避开剑峰,两只无肉的脚掌猛地拍向旁边的我们。
“不好!”我大叫一声,说时迟那时快,迅速推开身边的蒲松龄和李尧臣。张笃庆躲避不及,胸口正中脚掌,身体一下子被击飞至几米开外。那骷髅表面看起来轻盈,脚力却十分了得,只见张笃庆胸前多出五条血印,衣服也被撕破。
这时,我们才真正意识到这种东西的可怕。我乘骷髅不备,从背后偷偷地飞起一脚,这一踢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料想必定将它踢翻在地,没想到骷髅纹丝未动,仿佛那一脚是踢在坚硬的石头上。
“哎呦——”我痛苦地呻吟一声,脚面传来的痛感袭遍全身。
骷髅转过头来,望着我,两个黑黝黝的眼窝,两排牙齿紧闭着,让人分不清到底是什么表情。不过,面对偷袭自己的人,那张脸若有肉的话,一定是充满了愤怒。我心里一激灵,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心里提防着它该怎样惩罚我。
叭一声,骷髅身上那具让人生惧的头颅腾空而起,落在地上,咕噜噜地滚出老远,噗通一下掉进水银池里。
何所忆正举着手里的剑,保持着击杀的姿势,大喊道:“我来对付这些家伙,你们瞅着机会,赶快离开这里!”我们重重地点了点头,蒲松龄道:“不行,咱们必须一起走。”
骷髅们逐渐压上来。李尧臣手脚工夫也相当了得,左避右闪,适时出击,接连打趴下几个,可是没什么用,它们倒地后翻身起来仍然继续战斗。我们发现这样打下去,永远没完没了,只能边打边退。
事情变化得太快,有些让人反应不过来。前一秒,这里还是一个安静的地下宫殿;后一秒,这里已经成为一个战场,而且面对的并非普通的敌人,而是一群骨头拼接成的骷髅。
敌人们愈战愈勇,永远不知疲倦,我们却个个气喘吁吁。大家刚退至石门外,外面桥上也涌来一群活蹦乱跳的骷髅,这些想必就是先前发现的那堆骨头。果真应验了那句老话,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里面的已经难以招架,现在又来一波,直让人心里犯憷。
除了何所忆手里有把武器,其他人全部手无寸铁,面对强敌完全处于下风。蒲松龄一边提防着扑上来的骷髅,一边高声道:“情况看来不妙,你们先退出去,这里由我和何姑娘牵制住。”
李尧臣冲着骷髅不停施展着拳脚工夫,吁吁道:“要走大家一起走,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尧臣说得对,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张笃庆胸前被鲜血染红,动作却依然灵活,边打边道。
蒲松龄扭头,微红的双眼望了一眼我们,眼里充满无尽的感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聊斋志异》里有情有义鬼狐异类比比皆是,能写出此类文章的作者必定也是一位重情义的君子,今天我算是亲眼看到。
扑上来的骷髅越来越多,我有些应接不暇,对于一个习惯于作文而非动武的人来说,打架绝非善长之事。无论是我打在骷髅身上,还是骷髅打在我身上,我的手臂和腿都是以软抗硬,仿佛被棍子敲击一样疼。
就在我分神的时候,一个骷髅从侧面飞身而起,等我注意到它时,那双无血肉的白骨脚已经踢过来。当它距离我的太阳穴不足十公分的时候,我知道已经无法躲开,零点一秒之后自己将彻底倒下。一刹那,头脑完全空白,呆住了。只觉得有人猛然推了我一下,俩人一起被踢趴在地上,那人用自己的背为我抵挡住了致命一击。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正被两团柔软的东西抵着,扭头一看,何所忆正趴在我背上,她的身上多了五条新鲜的血痕。原来舍身救我一命的人是她,不禁心头一热,瞬间感动得稀里糊涂。
她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立刻接着与那些骷髅交战。蒲松龄道:“咱们不能这样硬拼,还是多动动筋。看到前面那座小桥了吗?咱们边打边退,先来一个迂回战术,等把骷髅全部吸引到这边后,咱们就跑过桥去,否则一会儿将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
“好的,就按照大哥说的办法来!”李尧臣大喊道。
大家迅速调整队型,先往旁边闪躲,等所有骷髅都聚集到一边后,所有人立刻跑过小桥。那些怪物虽然动作敏捷矫健,但是智商明显是短板,我们成功摆脱被围困中间的被动局面。何所忆站在桥头,飞快地挥舞着长剑,奈何骷髅数量太多,白压压的一片,再厉害的人也不可能拥有无限的体力。
只见何所忆从怀里抽出一张黄色纸符,夹于食指和中指之间,口中大声念道:“受命于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