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了!
黄大壮话少,但在桌上还是和妻子说了些日常。
都是些生活上的琐碎。
到最后,他吃饱放下竹筷,端着杯凉水突然说:“等明儿地里的活干完了,后面几天我想和铁牛王大柱他们结伴进山。”
蹙眉,黄大嫂不太赞同:“又去找那窝小狼崽?前阵子村里男人不都翻了几座山了?公狼母狼都没了,它们也该饿死了吧!”
铃铛儿扒着饭,听到说狼,眼睛一亮,兴奋地插嘴说:“找狼,找狼,爹您带我一起去吧!”
黄大嫂好笑,敲了敲儿子脑袋:“你当是狗呢!狼可凶了。”
“凶才好,吉祥太黏人了。”铃铛儿不知者无畏,信誓旦旦满脸崇拜说,“再厉害也没有村长厉害呀,他活抓了公狼,又抓住了母狼呀!”
夫妇对视一眼,不说话了。
奚念知本来准备走的。
听到这番话,她留了下来。
吃完饭,黄大嫂收拾完桌子,等铃铛儿午睡,回房找黄大壮继续说这件事。
虽然偷听墙角是不对的,但奚念知还是悄悄跟上,将耳朵贴在了墙角跟。
“我觉得小狼崽应该活不了,你不如在家休息几天,干嘛进山遭罪?”
“狼的命比较硬,既然有希望,就该去试试。你想想,村长明明只有半张狼皮,京城的达官显贵却能开出一千两黄金,倘若我们找到小狼,哪怕就一只,等它长大,狼皮得多值钱。”黄大壮激动起来,“说不定卖掉小狼更划算,你继续想,它们可不是普普通通的狼,连宫里的皇上都觉得稀奇。”
“谁知道真稀奇啦还是假稀奇啦?皇上哪会对这种东西着迷?还不都底下那些大官小官上赶着拍马屁吗?”
“跟你一个妇道人家说不通,皇上难道不是人?就因为他尊贵,所以才不能容忍这世上有他不知道没见过的东西。”
“行行行,就你是皇上肚子里的蛔虫。”黄大嫂声音里明显含着几丝没有恶意的取笑。
“好啊,你敢笑话我?”
“没有,你听错了。”
“嗯,我听错了?那我再听听……”
屋内传出轻浅的低笑。
渐渐旖旎暧昧。
奚念知尴尬地抖了抖猫耳,青天白日的!
好吧,人家夫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白天黑夜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轻轻抬爪,臊了一脸地飞快跑出黄大嫂家。
外面太阳很大,奚念知躲在阴凉处,蜷成一团思考问题。
暌违三年,今年三月,当今圣上恢复了春猎这项传统活动。
有了这层关系,各地都非常重视,负责的官员们纷纷敬献当地的异兽送入木兰山猎场,希冀龙颜大悦,从而官运亨通。
奚念知这般身份,是无法作为家眷同行的。
说来也巧,去年底爹爹为太后调养身子,一两月过去,功效不大,十分苦恼。
同为女人,自然更加了解女人,奚念知在奚崇的方子里添了两味药草,果然灵验。奚崇不贪功,又或者是为女儿感到骄傲,便告知太后药方背后的实情。
也正因为这个缘故,木兰山此行,太后亲自下口谕让她同去,说是往返行途女眷颇多,有略通医术的姑娘在,能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原本不该去的奚念知得以随圣驾同行。
所有一切,都是从木兰山回去后才变了模样。
皇上明明好好儿的,为什么春猎回宫后就昏迷不醒了呢?
他臂弯上那个小小的暗红色符号,她在睿侯爷的书录阁翻看整整一宿,都没找到线索。
世人戏称睿侯爷藏书三万余卷,要想看完,得花多长时间?
实在走投无路,她壮着胆子求见睿侯爷,才从他口中得知这个符号是原始时代的文字,延绵至今,早没人懂得它代表的含义。
睿侯爷见多识广,为人和蔼,最爱听那些稀奇古怪的异闻,也亏得这般性子,才能告诉她不少关于这个符号的大概来历。
但都只是戏说罢了。
传言当年女娲造人,给大地一片生机,可随着人类繁衍增多,社会开始动荡。
水神共工造反,与火神祝融交战。共工被祝融打败,气得用头去撞世界的支柱周山,导致天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间。
女娲虽是女神,可天都塌了,补天岂是易事?
那时她站在还没被称作女娲乡的山头,不辞辛劳地淬炼五彩石。
附近的山中灵兽被她感化,纷纷加入这场拯救苍生的行动中,其中便要数金焰狼八角鹿蓝狐等灵兽做出的贡献最大。
最终,女娲耗尽气血,力竭而亡,化作日月万物继续守护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