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强者。
就犹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更多的人口诞生强者,强者通过战争带来领土和资源,而领土和资源则带来更多的人口。
就是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之下,血族积蓄出了能撼动天界诸神的恐怖力量。
而结果,就是他们野心的膨胀程度超过了血族底蕴的积蓄速度,最终,在血族主动暴发的神魔之战中,碰了个头破血流,近乎全军覆没的地步。
最终,只残留下了不多的几只苗裔逃离了自己的家乡,远渡他乡。
而德雷斯主要介绍的,就是让血族最终发展壮大起来的行政体系,与发展路线。
血族自涎生到毀灭,中间一度辉煌到了近乎统一天界的地步,连附属于天界的一十七个大世界也有一多半掌握在他们的手上,至于无数大大小小的小型世界,更是不知有多少被血族所征服。
在这漫长的文明发展史中,即使以血族的悠长生命,也己经有些模糊了时间的存在感,只是以德雷斯对血族历史文明的研究,估计出了过千万年的厚重沧桑的历史厚度罢了。
而在这其中,经过千万年的磨合调整,不断的增添更优的统治结构,不断的刪除一些不合时宜的职权条例,最稳妥,最完美,最适宜血族发展的统治阶层出现了。
在德雷斯的记忆中,直到逃亡的那一刻,至少三千年的时间,血族的社会统治结构就没有过任何变动。
在德雷斯的介绍中,血族最后的社会结构,是以十三位王族组成的元老议会来做为最高阶级的统治阶层,所有血族内血脉战力进阶到四代,将得到一片领土的自治权,统领一方国度,权势滔天,是为血族大公。
血脉战力达到三代,足以匹敌神族中的六翼级别的魔神,是为血族亲王,可下辖诸多血族大公级别的强者,权势无双。
再之上,即是血脉战力进阶到二代血族,黑暗魔力惊天动地,号称鲜血之主宰,万魔之王者,即使是神族中,也只有八翼级别的神王级神灵,才有一较高下的实力。
这样的强者,自血族诞生千万年以来,也只出现了不足二十位的教量,按照血脉的分支,分化为了十三支血族的王族,这也是统治血族的十三元老议会的由来。
而其中,拥有六位元老的焚卓一族,因为其恐怖的底蕴,则被称为,皇族!
超凡的世界很简单,强者统治一切弱者,所以,血族的元老们根本不在乎下层子裔们的想法,直接将大片的领土分封给了实力最强者。
由此一阶阶的分封而下,就是血族的社会结构了。
以天界以及附属世界的广阔天地,血族只欠缺强者的数量不够,那里还会去打压。
德雷斯的意思很简单,只要莫千煌作为至高主宰统治一切就够了,征服世界的事情就由他们几个族群负责就好了。
汉克他们只要负责好后勤补给就够了,所有的功劳按统计也不会少去他们的那一份。
至于他们几个主战族群的地位排名,也可以用战争来衡量,谁的战果更丰盛,谁就掌握更多的权力。
莫千煌的眉头不禁皱了一皱,思索了一下,又向在座的诸位问道“那你们呢,有什么意见?”
卢西恩耸耸肩,撇了一下嘴,说道“我没什么说得,德雷斯说的很好,我觉得可以实行一下,我们狼人族的实力,决不逊于任何人!”
艾米莉亚和瑟琳娜对视了一眼,随即高傲自信的仰头说道“吾等血族同样如此,即便同为血族,吾等也不逊他人!”
汉克左看看右看看,都是些力量远强于普通人的暴力种族,作为科学军团的首领,汉克表示,还未拥有超凡力量的他们,实在伤不起啊!
就算他们的战略武器拥有大规模的杀伤性,但也不代表这些天才科学家们拥有上战场的胆魄和能力。
没办法,专业不对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