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章(4 / 5)

元宵灯会上自然是鱼龙混杂。

世子的这个表妹又不够安分,加上出手阔绰,很容易就被人贩子给盯上。发现表妹丢了以后,世子急的不行,请朋友们四处帮忙寻找,最后成功找到表妹,并且将几个人贩子都抓住的人就是陈焕之。

英雄救美,又是陈焕之这么一个招女人喜欢的。

世子表妹会喜欢上他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之后很多次,表妹都期望和世子再一次出去见陈焕之,都被察觉到不对劲的世子给拒绝了。

原本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不会有事了,表妹也据说在相看人家了。结果这个关头陈家放出消息说要给陈焕之娶亲,表妹这不就想要再努力最后一次么?

“哎,世子爷的这个表妹也是痴心,这都多少年了。”

“可惜我们的焕之郎心如铁啊。”

“喜欢他的人这么多,要是一个个怜惜过去,陈家就算再家大业大怕是也养不起。”

“焕之啊,我看你还是过去好好和人家说清楚好了。”

几个好友也觉得这个妹子可怜了,现在虽然风气开放,但是能够这么不矜持的直接出来找陈焕之的也是少见。

“我明白了。”陈焕之点点头,“请你们在边上守着,不要让别的什么人撞见了,说出去对王姑娘名声不好。”

“放心放心,去吧。”世子当仁不让的就跳了出来。

陈焕之在心里默默叹气,还是起身去见了这个王姑娘。

王姑娘就坐在马车上等着他。

平心而论,世子的这个表妹王姑娘其实条件很好,和陈家也绝对是门当户对。

世子不是什么人都亲近的,他将这个表妹当成了亲妹妹,就证明这个王姑娘其实心底很好。也许有些任性,但也不失少女的活泼。更不用说,她本身的长相也相当不错,笑容很甜。属于那种长辈们见到会觉得有福气而年轻人见到会觉得可爱的样子。

说的简单一点,就是招人疼。

如果没有遇见长阳的话,或许陈焕之以后娶妻,大概也就是王姑娘这种类型的了。

可惜没有如果。

“王姑娘。”

陈焕之没有上马车,而是在马车边上停了下来。

王姑娘拉开马车面前的帘子,似乎想要下车和陈焕之谈,不过被陈焕之给挡住了。

“王姑娘,就这样说吧。”陈焕之微微摆手道,“这样更加安全一些。”

“多谢。”王姑娘似乎有些激动,很快就镇定了下来,“陈公子,是我一直对着表哥哭他才带我来的,你可别见怪。”

“无妨。”陈焕之点点头。

“我知道作为一个女子,我这样来见你真的挺不知羞耻的。”王姑娘似乎鼓足了勇气,“我娘说,如果遇见喜欢的人可以试着争取,可以做个荷包啊香囊啊送人,可是我知道这些东西你都是不会收的,所以我就亲自来了。”

陈焕之默默听着。

“听见你说你喜欢打麻雀牌能够赢过你的女子。”王姑娘握紧了拳头,脸颊有些鼓,“我,我其实不会打,我的心算能力也不强,可是如果你真的喜欢这样的女子,我可以为了你努力去学。”

陈焕之抬起头,能够清楚的看见王姑娘涨红的脸和坚定的眼睛。

在这个时代,有这样一个女子对着你说这样的话,已经称得上是勇气可嘉了。

就算不喜欢她,面对这样的真挚的感情,也会忍不住想要对她更好一些。

如果换成一般人,说不定就会放低了声音,变得更加温柔一些。

可陈焕之还是坚定的拒绝了她。

不一样的。

他想要的不是这个时代的女孩子,他想要的是能够和他毫无顾忌的谈笑,可以和他说很多很多大家可能不会对他说的话题的女子。

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活的任性又快乐。

那是一种精神上的自由。

“王姑娘,其实不是我喜欢打麻雀牌能够赢过我的女子,而是因为我喜欢的那个女子她喜欢打麻雀牌。这么说,你能明白么?”

作者有话要说:  不再日更一万的我甩出基友文转移视线,发出她更的多手速快的声音!!!

《他们都说我老公一穷二白[穿书]》

夏芊芊看了一本三观新奇的虐文短篇。

里面女主把自己亲妹撞成植物人,上位和男主结婚。

三年后,女主亲妹醒了,男主已经爱上女主,把这亲妹活生生逼成了反派。

一睁眼,夏芊芊就穿成了女主亲妹——慕芊芊。

夏芊芊高兴坏了!

既然老天让我来了,我就不能放任原男女主这对渣!

在夏芊芊纠结着怎么帮自己报仇时,本文终极大反派,男主小叔——薄存找上了她。

薄存表面上一穷二白,背地里富得流油。

慕芊芊和薄存宣布关系之后:

原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