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林百川那年, 周曼才二十岁,正在经历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刻。
像是被人下了恶毒的诅咒。
先是母亲突然查出恶疾匆匆离世,没多久弟弟也在下班的途中, 跟一群街头小混混发生口角,被打成了植物人。
原本好好的一个家, 就这样毁于一旦。
周峰成了植物人, 却并没有死亡。
姐弟感情深厚,为了维持他的生命,周曼不得不放弃原本收入微薄的工作, 去找其他更赚钱的活儿。
二十岁的周曼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明眸善睐,唇红齿白,肌肤吹弹可破。任谁看了都难以离开目光。
不仅如此, 她还天生有着一副好歌喉。
意外被人看中,邀她去舞厅唱歌。说是唱的卖座, 一晚上赚的钱, 就能抵上她拼死拼活工作大半个月赚来的。
报酬如此丰厚,周曼当然是心动的。但她也深知,歌舞厅是寻欢作乐的地方, 正经人家的女孩子,不应该出现在那里。
于是一番纠结过后,还是拒绝, 选择了去有钱人家里当保姆。
岂料四十多岁的男主人,却是个老不色胚。刚开始,他只是喜欢长时间色眯眯地盯着周曼。
后来便逐渐放肆起来。
借着从她手中接过水或报纸的机会, 油腻地摸着她的手, 占小便宜。
周曼不是非常强势勇敢的性子, 人在屋檐下, 怕丢了工作,哪里敢轻易跟男主人起冲突。
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选择忍气吞声。
如此,就造成了对方更加的肆无忌惮。
一次酒后回到家里,见客厅只有周曼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主人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扯着领带走过去,从身后一把将周曼给紧紧抱住。
正在擦着桌子的周曼吓得惊叫出声,意识到对方想干什么,拼命地反抗起来。
然而一个女人的力气,哪里抵得过人高马大的男人。她的衣服被撕破了。
好在关键时刻,女主人从外面回来了,进屋看到眼前的一幕,气得差点没掀了房顶。
最后,周曼被扣上了勾引男主人的帽子,让人给辞退了。
有了这样一次经历,周曼不敢再找保姆的活儿。可是医院那边交的钱,眼看着就不够用了。
她又实在缺钱。
走投无路之下,只能去A市四大歌舞厅之一的“乐斯城”舞厅,找到曾对她抛出过橄榄枝的甄姐。
甄姐常年混迹于生意场,是个打扮非常时髦的女人。
她跟周曼面对面地坐着,左手夹着烟,深吸一口,吐出缭绕的烟雾。笑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找我。因为我看人的眼光一向很准,像你这种美人胚子,天生就是要走这条路的。”
“我是因为家里缺钱,才选择过来的,并不代表会就此自甘堕落。”
“自甘堕落?”甄姐听着这话,觉得有意思,“你指的是什么?”
这种环境让周曼感到紧张,甄姐强大的气场,更是让人觉得压力重重。
她沉默片刻,才鼓起勇气跟对方讲起了条件,“你那时候是邀请我过来唱歌的,所以来到这里工作,我只会好好唱歌,不会陪任何人跳舞喝酒,也不会……”
“我懂。”甄姐打断她的话,“我找你过来,也只是为了唱歌。陪客人跳舞喝酒,那是别人的事,不用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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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周曼加入“乐斯城”舞厅,成为了一名驻场歌手。
虽然甄姐承诺了她只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这样一个人美歌甜的尤物存在,客人们哪能不为之动心。
很快就有财大气粗的客人,晃着钞票让她敬自己酒。
周曼实在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只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两次,甄姐帮她挡了。再后来,便开始劝她性子别这么拧。
有钱干嘛不挣呢?
若是能傍上个土大款,那以后就可以跟着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线,“我说过,来到这里只会唱歌,其他什么都不会做的。”
那天,周曼动了辞职的心思,她知道长久下去,肯定会出问题。
可是她又不敢轻易辞职。
因为一旦没了经济来源,医院续不上费,唯一的亲人也会离她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见了林百川。
从乐斯城出来已经挺晚了。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抢劫,抢匪抢了她的包拔腿就跑。
包里装着周峰的医疗费,哪能就这样让人给抢走。
周曼只能边追边向路人求助。
在她觉得自己喉咙都快要喊破了的时候,终于出现一个男人,制服了抢匪。
男人帮她把包抢回来了,但也不小心被抢匪用到刀划破了手掌。
几秒钟的时间,鲜血就染红了整只手。
周曼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