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爆炸(2 / 2)

在距离马鞍山两公里处的一座房屋内,发现的金银制器皿和被遮盖的佛像,并没有引起更多的注意。

询问了被抓获的其他人,都说并不知情,他们居住的这一带只有一户,就是他们自己。

所以肖一凡没有更多地停留,他安抚好妻子,简单地审理完案情便立刻打道回府。

所有嫌疑人都被他带回博洋市,准备进行进一步审理。

因为爆炸案没有人员伤亡,罗澜和林路两人也都没有受伤,所以现场处理的非常迅速。

被炸毁的桑塔纳也已经安全运抵警局,暂时被封存起来。

对于罗澜和林路两人而言,他们一定不能再频繁地出现在警局的范围内。

黑衣男子一伙的反侦察能力,使得罗澜和林路两人必须提高警惕,丝毫的破绽露出都有可能使仅有的线索被割断。

回到警局后不久,罗澜和林路两人便要求从警局撤出,工作室不再设立,他们要在外边重新开一家工作室。

一方面防止暴露自己,一方面还能接手一些零碎的小案子,赚取一些生活费。

搬离警局后罗澜和交警队的人联系,询问了关于爆炸现场的情况。

从交警队调取的监控来看,在罗澜前往自己的汽车还有大概100米的时候,在桑塔纳的右后方位置忽然冲出来一个人。

此人身穿一身休闲外套,牛仔裤,脚上穿着白色的帆布鞋。

脸被口罩遮盖。

他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走到车前以后把塑料袋放在了桑塔纳的下方。

随后便立刻退离现场。

几分钟之后罗澜赶到距离桑塔纳不远处的位置,炸弹被引爆。

后来的情景如罗澜看到的情况。

根据交警队的同志给罗澜的一份传真里看到,此人的身型和之前的黑衣男子非常相像。

但是因为镜头过高,距离有些远,也无法准确辨认。

【作者题外话】:刚刚从二手车市场买回,还没有建立功勋的桑塔纳,被黑衣人一伙引爆。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到底是谁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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