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那就是不会深陷其中,可以随时抽身。
这大概就是喜欢和爱的差别,喜欢是占有,是随时可以放手,而爱是付出,是天长地久,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那她对安泽呢?无疑,她是喜欢他的,可是离爱,似乎还有一段距离。
很多时候,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道门,另一个人想要打开,时间是必要条件,而其它的因素也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不是后来发生了那么多大起大落的事,也许凌晓也不会懂得爱,不会懂得爱一个人原来是那样那样的辛苦,却又是那样那样的甜蜜。
什么一生一世,哪里够?
恨不得同他生生世世在一起,不为别的,只为守护他的那一抹浅笑。
她将被子轻轻的盖在了他的身上,忍不住素手拂上他的眉眼,喜欢他,毋庸置疑,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个男人的皮相好。
倘若他醒着,她是不会这样直接的看着他,因为他的双眸定然会让她沦陷,让她不知所措,让她含羞。
而睡着的他,安静的像个大男孩,她听说了,他是商业天才,她还听说了,他处事果断。
安泽,这四年你也一直在美国,为什么就没有想想去看看我呢?
你知不知道,我曾经九死一生?
要不是警察及时赶到,也许,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如果是这样,你会怎么办?
我希望你不要悲伤,忘了我,可是我又有些小小的期待,期待你不会忘了我,
真是矛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