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舒服。
男人这种雄性动物攀比心比起女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T成功的吸引了凌俊的注意。
“怎么,这里的妞都瞧不上?”跳了半天,凌俊有些累了,直接坐到了T的对面。
T依旧不动声色,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男人衣着考究,
并且他很干净,像似一尘不染的干净。
“手表不错,得要50多万吧?”凌俊喝的有点多,眼神有些迷离,可是看到这些值钱的东西,目光立即就亮了起来。
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T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看了凌俊一眼,
然后端起伏特加一饮而尽,起身,走了。
他一走,夜店里大概七八个妖娆的女人都跟了出去。
出色的男人,从来都不会缺女人。
“拽个屁呀!”凌俊心烦意乱的将桌上的酒杯全都摔倒了地上。
书上说,如果你想要一个人记住你,
要么让他爱你,
要么让他恨你。
已经有些人格分裂的T,显然比很多正常人更懂得人性,
鱼儿已经上钩了,马上就可以收网了。
他在黑如墨色的夜晚,迈着大步走出夜店,
今天他开的是一辆路虎,说实话,和他的气质是有些不搭的。
“能坐你的顺风车吗?”长期混迹夜店的女人,多半都是想要吊个有钱的男人,什么矜持之类的在她们字典里,根本没有。
主动出击,已成为女性标志。
那个烈火红唇的女人将柔若无骨的手暧昧的搭在T的肩膀上,这极大的引起了他的不悦,
他狠狠的皱了皱眉,然后甩开了女人的手!
一路狂飙回到公寓,足足洗了三个小时,他仍然觉得脏。
其实他比谁都明白,他脏的不是被女人碰的那一小块地方,
他脏的是心,是整个暗无天日的人生。
公寓里的灯是最好的灯,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每一分,每一秒都开着。
他可以面对孤独,却没办法面对黑暗。
有的时候,他是真的对过这样的日子没有一点耐心,
但是想着还是要过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