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芒对着台下的新兵们大喊。
“但今天我告诉你们,你们来对了。如果你们看中了我给的饷银的,众所周知,在全江南,我刘家最有钱,你们未来的饷银将是大殷朝军队中最高的。如果你们是为了加官进爵,福泽子孙的,我同样恭喜你们,我父刘博庸,乃江南府最有权势的人。当然,我感觉大部分人都是为了理想而来,我每到一个村子我就会跟你们说,我要创造一个世界,创造一个人人平等,人人能吃饱饭,没有奴隶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你们不会为饿肚子发愁,不会为子女的未来发愁。”
“当然,这些都是有前提的。首先,我们要消灭侵犯我们身后百姓的敌人,倭人可恶,凌辱我族女子,将我族的同胞当草芥一样杀害,我刘芒作为堂堂男儿,不能忍。所以,你们告诉我,我们是不是要打败他们!杀光他们!”
“杀光,杀光,杀光。”下面的新兵高喊三声,刘芒看见效果不错,继续说道。
“但倭人的刀更锋利,倭人的武功更高强,怎么办?”
下面的新兵,面面相觑,沉默不语。
“我告诉你们,想要打败他们,就要铸更快的刀,练习更强的体魄,学习更好的武功。这些,我都能给你们。”
刘芒指着赵云,“你们都对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吧,我可要告诉你们,此人的武功,当世可排前十,有他在,你们想不强都难。还有,我的刀和马都是大殷朝最好的,你们只管杀敌,剩下的都不用考虑。”
“当然,未来我会训练你们。你们将会经历到,这个世界上最残酷的训练。如果你们训练通过,你们将是大殷朝最强大的战士,无论是理想、金钱、加官进爵,我保证都唾手可得。当然,如果你们是孬兵。我会把你送回你的老家。在未来,你们将在家人,乡亲面前,永远抬不起头。因为,你们是废物。”
“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
五更天,大概四点钟,也是一天当中的至暗时刻。
夜色朦胧。
深秋的江南地区的潮气非常大,再加上下雨。刘芒刚走出帐篷没一会,身上就已经发潮。
湿透的衣服穿在身上十分难受,何况刘芒还身着盔甲。
几天没洗澡了,对于刘芒这具娇贵的肉体,十分难受,下面特别痒。
“这该死的天气。”他暗骂了一声,再次陷入了回忆之中。
刘芒十分讨厌南方的天气,夏天太热,冬天还冷。
前世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家住在松花江上的一个小农村里,也是这个小山村里第一个走出去的大学生。
学的是刑侦,本以为毕业之后可以当警察叔叔的他,没想到三年没考上。
一气之下,在适龄的最后一年去当兵了。其实当兵也是无奈之举,家里没钱再继续养着这个大学生。
如果去当兵,混得不好还能拿几十万退伍费回来,混的好转业后还能找个体面的工作。
后来,因为身体素质过硬,他成为一名特种兵。
本以为这种日子他可以一眼看到头,没想到,在边境上丢了一条腿。
回到老家,当地政府给他安排了一份法院的工作。他也争气,仅仅两年就过了司法考试。成为了一名法官。
本以为这种日子,他再次可以一眼望到头。
突如其来的车祸带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从一名法官,成为了一名法师...
远处仪表堂堂的赵云,一身白色盔甲向他走来,手里还拎着那杆随着他南征北战的长枪。身后跟着马元和卓蒙。
“主公,骑兵队集合完毕。请问是否开启魔鬼训练周。”
后面,黑压压的骑兵队已经队列整齐。
“开始吧。”
赵云一摆手,一队骑兵将手里,拎着的一罐罐桐油,全都浇在帐篷外面。全浇完后,卓蒙手一挥,一根根火把将桐油点燃。
新兵们帐篷的位置是赵云亲自设计的,因为这块场地足够大,所以桐油不会烧到帐篷。加上天气潮湿,不会造成火烧连营的后果。
火势烧起来之后,浓浓的黑烟漫天席卷。刘芒和骑兵队的全体人员都拿出了一块步,捂住了口鼻。
刘芒拿起了步枪,不断朝着天空开始放枪。
帐篷里的新兵们有些被浓烟呛醒,开始疯狂往外跑。
卓蒙带着骑兵队的一百名监督人员也开始上马,这群骑兵训练有素,直接向火场奔去,遇到衣不蔽体的新兵就是一马鞭。
新兵们被抽的龇牙咧嘴,听到别人喊,回去穿衣服,又大帮哄的跑回去穿衣服。
...
这场刘芒精心特制的叫醒起床服务,整整持续了半个时辰。2000名士兵才穿上衣服跑到操场上集合。
而最后的五百人,刘芒直接淘汰,让他们进入步兵队。为什么步兵队是淘汰的一方,因为步兵队的饷银最低,一月8钱银子。这也是刘芒在阅兵的时候就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