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掌家之权(1 / 1)

“灵珊搜罗到一册诗文孤本,赶忙送给王妃姐姐,盼王妃姐姐喜欢。”

岳灵珊的手上拿着一册诗文孤本,满眼的欣喜,可见,她是真心喜欢手中的诗文孤本,也是下了一番心思才舍得拿出来送礼。只是,不知道的,还以为她的手里拿着一万两银票。

当然,对于岳灵珊来说,这册诗文孤本的价值,怕是超过一万两银子。但对于姜王妃来说,她倒宁愿岳灵珊实惠些,干脆送她一万两银子。

她一不嫌银子烫手,也不嫌银子俗,更不怕旁人说她贪财。

给人送礼,自然得送到心坎上,那才是送礼。若送不到心坎上,还不如不送。

“小草,快快收着吧,灵珊送的诗文孤本太贵重了,得好生收藏。”

“是,王妃娘娘。”

小草当着岳灵珊的面,将诗文孤本放进木箱里,还锁上一把小锁,将钥匙放在箱笼里。

姜王妃“好生收藏”的意思,就是放到木箱里,不管不看。她不爱作诗,这一点,岳灵珊明明知道。

岳灵珊尴尬的连一杯茶水都没喝完,匆匆告辞。

她的心思,昭然若揭。

岳灵珊顿时明白,她的试探,她的刻意,姜王妃都知晓,她不揭穿,冷眼看着她表演。

自从得了掌家之权,岳灵珊越发忙碌。她尽心尽力的管理王府诸事,让纣王叶祖华不会为了后院琐事烦恼。

她的贴心,纣王叶祖华看在眼里,对她也愈发宠爱,即便是公务,也经常和她说,听取她的意见。

欢好之后,纣王叶祖华拥着她感叹:“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岳灵珊的心跟喝了蜜一般甜到心底里,以前的她身体柔弱,即便心里对纣王叶祖华暗自心悦,也不敢有丝毫表露。

天知道,她曾经眼睁睁看着纣王叶祖华迎娶姜王妃时,她嫉妒到要死,嫉妒得发疯。

那时的她,不敢有任何念想,将自己的心思死死得压制着。没有人知道她很早便悄悄倾慕于纣王叶祖华,无数次幻想嫁给他,恩恩爱爱,生儿育女,白头偕老。

直到父亲为她寻来了药丸,服下药丸,虽然知道心疾之症没能根治,但她平日里和正常之人,健康之人无异。

她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健康身体,她已经错过了和他相厮相守的许多年。她不能,更不愿再错过了,她必须陪在他的身边,爱他,助他...

她拥有了健康,她就能配得上他。在临猗城里,只有她,才情和美貌第一的女子,才能配得上临猗城里身份最尊贵的他。

侧妃岳灵珊热烈的回应,“夫君,我愿为您做一切,哪怕是我的性命。禁军王统领就是一块顽石,唯一的软肋就是他的妹妹王海燕,据说他十分疼爱妹妹,疼到骨子里了。”

“事成之后,远远打发了王海燕就是,别伤其性命好不好?妾身虽与她交情不深,可也相识多年,相识一场的情分...”

纣王叶祖华抚摸着侧妃岳灵珊细嫩柔软的手指,像是在欣赏一件了不得的艺术品。

“你呀,就是心肠软。本王就欢喜你这副模样...”

本是一场针对他人的算计,竟能让两人说出吹捧对方的话来。

若是姜王妃此刻听到,定会忍不住在心里骂上一句“厚颜无耻”,还为自己的无耻披上一层华丽的外衣。

真真是一对狼狈为奸、心肠歹毒的“奸夫淫妇”,一丘之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