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火箭冲破大气层的速度赶回家,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翻箱倒柜的开始找另一个麒麟佩,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最终在百宝箱般的床底下被我翻了出来,还找到了之前怎么也找不到的另一只袜子,两只袜子也终于可以“落花时节又逢君”了。
拿着这对佩在灯下反反复复的看了好久,却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玄机,我不会珠宝鉴赏什么的,但是,也许是心里的作用,此时在灯下看上去它们显得异常璀璨,摸在手里竟然有一种沁入心脾的柔滑感,甚至鼻子会闻到一股清香。这么干瞪着也不是办法,想着没准和小说里的情节一样,放进水里或者火上烤一下就会显示出什么惊天的秘密,起身开始进行科学实验,其结果就是还是什么线索都没有得到,倒是栓琉璃佩的绳子差点让我烧断。
赵叔不可能再死之前给我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是为了让我以后睹物思人用,如果是让我转交给野人,这个可能虽说不为零,但为什么之前不给而是偷偷放进我口袋里呢?赵叔的样子很明显就是之前受到了“招待”,却还是把它保护到最后可见它们的重要性。还有那个销魂的小胡子,他难道和上峰也有什么关系?如果有为什么会千方百计的把它交给我?如果没有为什么今天会出现在赵叔家周围?而且两次的出现又恰好都是麒麟佩交到我手上的时候,早知道今天就抓住他好好问问了,真不该就那么放他走。
干看着这对儿东西也得不到什么答案,还不如再野人家看看会不会有什么线索,没准赵叔是为了提示我在房子里找什么,装好麒麟佩就往屋外走。刚才回来的急,没注意,现在才发现古翊琉他们还没回家,桌子上还摆着我之前留给古翊琉的字条。
走在马路上,已经是后半夜了,路上的行人稀少的用手指就可以数清,每个人的脸上或多或少都带有不同的疲惫感,但是每一个人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即将回家的愉悦与放松,我一直觉得人在外面怎么漂泊打拼都无所谓,只要有个家可以回,哪怕回不了,只是念着也会觉得幸福。我以前总是觉得要离家越远越好,摆脱束缚可以轰轰烈烈的去拼搏,叛逆期一过,我才意识到家的重要,尤其是心力交瘁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可以放下全部戒备的安全的地方,那感觉比死还难受,现在想想,刚才我真的不该和野人撒火,无论他怎么说,他还是最难过的那一个,毕竟血浓于水,毕竟他再也没了他的安全堡垒。
到了赵家,消防队的人已经离开了,看热的人也因没有更新的进展而自行离开,原先熟悉的房子如今也早就成了废墟,我想对于周围的人来说又是一段茶余饭后的热闹话题,不知道那么好面子的赵叔如果泉下有知会不会气得蹦起来。
“看别人热闹的,早晚有一天会被别人看热闹去,因果轮回。咳咳。”在我伤感的时候冷不防的从背后传来苍老的声音,忙扭过头四下张望,却没看到有任何人。
“别找啦,在这。”顺着声音看过去仔细一看才看出来在墙角里蹲着一个人,看那意思已经在这呆了好久,因为之前他一声不吭再加上我心情也不好,所以根本就没注意到他的存在。
“您误会了,我不是看热闹的......”
“算了,看热闹的又怎么样?不看热闹的又能怎么样,冷暖自知而已,不必在意。”那人从墙角里走来,象征性的掸了掸身上的土,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但却收拾的一尘不染,花白的头发整整齐齐的全部扎成小揪绑在脑后一脸的严肃,看到他的样子,我第一反应的就是以前课本上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即便他没有长衫没有铜钱没有茴香豆。
“您认识赵叔?”
“忘年交。”
“忘年?”孔大叔立刻变成了孔大爷,惊得我下巴都快掉了,我盯着他看了半天,老实说,我真的没有看见他的皱纹,除了头发是花白的,皮肤嫩的都快掐出水来了,在孙大爷的面前什么美白除皱什么补水保湿,什么各种黑瓶棕瓶全是瞎扯。
“怎么?不信?我虽一介平民,但也绝不是攀龙附凤之人,如果你是酒囊饭袋,天王老子我也不屑,如果你磊落奇伟,就算是街边乞儿我也会交!”
“不是不是,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您的岁数,和赵叔称忘年交,有点......”
“哈哈,心若坦荡无欲无求,区区岁月之痕又怎能显在脸上,怕只怕欲越多啊,小伙子,哈哈哈。”显然我夸他年轻夸到他心坎里去了,他那几句哈哈,底气十足的阵的我耳朵疼,原来小说里的内功不是空穴来风,看来和老妖在一起时间长了,拍马屁的功力也随之增长。
“您和赵叔是怎么认识的啊?”
“那还是去年的时候,我一个人云游到此,恰遇风雪,又饥肠辘辘,本怀随缘之心,便扣了佑廷的门,不成想我二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我也就多叨扰了几日。”我第一次听到这么文雅的复述。
赵佑廷就是赵叔,那时候听我家老老爷子讲,赵家世代为兵,总是很注重军事素养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