弼升为左丞相兼侍中,仍任都元帅,领行台尚书省事。
金夺回河南、陕西后,行台尚书省从燕京迁到汴京,主要掌管原“伪齐”统治地区。完颜宗弼在行台革除“齐”弊政,采纳范拱的建议、减旧税三分之一,百姓得以复苏。又令原“齐”诸军将士解甲归田,人情大悦。厉行文治,选拔能吏,讲求财用,器重文人。
选名士十余人备官属。涿州范阳人赵元在行台凡十年,吏事明敏,宗弼深知之,行台或有事上相府,宗弼必问“曾经赵元未也?”其见重如此。宗弼选拔信用的蔡松年、曹望之、许霖、张之周等,直到海陵王、世宗朝都是理财名臣。北方社会经济得到一定恢复。
宗弼扶植的汉官,大多数是原宋朝旧臣,他们与金初重用的原辽朝汉官韩企先、孟浩、田珏等人有矛盾。皇统元年五月宗干卒,不久宗弼返京师辅佐熙宗,任蔡松年为刑部员外郎,开始在朝廷扶植新汉官集团。
皇统六年,右丞相韩企先病卒,田珏被宗弼排挤出朝。七年六月,又借故杀田珏、奚毅等多人,孟浩等三十四人被指为同党迁徙海上。尚书省为之一空。宗弼扶植的新汉官集团代替了旧汉官集团。
宗弼自天眷三年(1140年)顺昌、颍昌大败后,并未放弃与宋划淮为界的打算。因宗弼之请,金熙宗下诏伐宋。
皇统元年(1141年)二月,克庐州。与宋军战于柘皋镇,大败,各自回兵。[15]宗弼派人密信给宋宰相秦桧,要求“必先杀岳飞,方可议和”,[16]敦促宋高宗割地议和。九月,宗弼先放回扣留的宋使者两人,表示愿意议和,随后又亲率大军渡淮河,破泗州、濠州等地。宋高宗遣使表示愿意接受议和条件。
皇统二年(1142年)二月,双方正式签约,时为宋绍兴十二年,史称“绍兴和议”(或称“皇统和议”):两国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淮水上游的唐邓二州和西面商、秦二州的一半割让给金朝。南宋向金称臣,输纳岁币银、绢二十五万两、匹。[19]三月,宗弼还朝,兼监修国史,以功拜进太傅,赐人口,牛,马各千,驼百,羊万,每岁宋进贡内给银。
自皇统和议后,宗弼始终坚持“南北和好”政策,主张待时机成熟后再一举灭宋。因而直到海陵王南侵(1161年),二十年间金宋边界几无战事,这对双方经济、文化的发展都有积极的作用。
皇统七年(1147年),担任太师,令三省事,都元帅,独掌军政大权。
皇统八年(1148年)八月,宗弼进《太祖实录》。十月,病卒。大定十五年(1175年),金世宗追谥其为忠烈。大定十八年(1178年),宗弼得以配享太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