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每月多织几尺,除去自已挣得,东家便又可多赚半两左右,合计仍是五两左右。
如此一来,两家一比,东家皆是赚五两,毫无差距,何来不赚钱之说?
但这新工坊,每月订货者众多,从无淡市之时,且商誉稳中有升,更有扩大产业之力。产业一大,日进斗金,其他工坊则望尘莫及也。此工坊又定纪律,若做工不利者,便会辞退而招新工。再说这工坊每每招工,若招一人,数千人肯请收留。故而工坊之内,织工为其利益前程,又有将工坊产业视为自家私产之工头精心监护,十数年内竟无有一人敢冒拿虚薪而粗制滥造者。
一样经营,皆因一东家洞悉人性,知其“人”重利,便许以重利,但其收获之利,又何止百倍?这便是与“治家”之法不谋而合,为他人“私利”着想,便是为自己着想。为他人谋小福,乃是为自己谋大福也。
陆景这“商案”却是讲完,这肖猛是否能辨出其意?且听下章分解。